|
第一稿:4月2日,廣電總局和工信部雙方將各自需求分門別類地直接上交到國務院三網融合領導小組,在這一稿方案里,幾乎大多數需要協調的業務條目下面,都分別羅列了來自工信部和廣電總局各自的解決方案和訴求。對這份矛盾上交的自擬方案,決策層深感不滿,打回重寫。
第二稿:一個月后,這一對第一稿修改甚少的方案,被迅速駁回。
第三稿:5月中旬,第三稿終于讓決策層眼前一亮。這一次,廣電史無前例地同意向電信放開部分內容播控權,如果這一稿通過,意味著電信可以播控指除了直播和時政節目以外的IPTV節目。但5月21日美國國防部宣布的為了打擊敵對國家和黑客的網絡攻擊,啟動“網絡司令部”計劃,讓廣電重新考慮收緊手中權力。
第四稿:在“網絡司令部”事件發布后,廣電向決策層提交第四稿,接近廣電總局的人士指出,“在考慮到國家安全等背景下,三網融合政策最終向廣電傾斜還是向電信運營商傾斜,并不取決于某個部委的利益,而是取決于國家利益?!?在廣電沒有最終決定對內容播控權放手的同時,電信表現出了策略地退讓。然而,在重新修改送審的試點方案第四稿中,廣電不僅收回了第三稿中的影視內容播控權,電信精心設計的EPG權限也一并懸空。
第五稿:5月底,最后一稿已經是“針對廣電想進入的領域,工信部向其開放了進入權”。這幾乎意味著,此前預想的雙向進入被單向進入取代。 點擊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