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監管轉型是證監會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必須要完成的任務,是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內在要求,是順應時代發展潮流的必由之路。
——證監會主席、黨委書記肖鋼在2014年1月21日召開的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
埒核心關注埒
2014年證監會繼續大力推進監管轉型,監管取向從注重融資,向注重投融資和風險管理功能均衡、更好保護中小投資者轉變。監管重心從偏重市場規模發展,向強化監管執法,規模、結構和質量并重轉變。監管方法從過多的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后、實施全程監管轉變。監管模式從碎片化、分割式監管,向共享式、功能型監管轉變。監管手段從單一性、強制性、封閉性,向多樣性、協商性、開放性轉變。監管運行從透明度不夠、穩定性不強,向公正、透明、嚴謹、高效轉變。
埒2014年政策掃描埒
■精簡行政審批備案登記等事項
■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
■確立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
■理順監管與執法的關系
■強化派出機構職責
■促進證券期貨服務業提升競爭力
■提高稽查執法效能
■推進資本市場中央監管信息平臺建設
■建設法律實施規范體系
■優化機構設置,調整部分機關部門
埒政策點評埒
2014年,證監會提出監管轉型的六大轉變和九大任務,監管者角色的定位和職能的發揮,是證監會能夠繼續推進完成IPO注冊制改革、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維護“三公”等根本目標的重要保證。
監管轉型的角色無疑是為了推進市場化改革的實現,市場化改革是解決我國當前資本市場問題的唯一出路。2014年,《證券法》修改將進入日程,中國股票發行的注冊制改革也將進入攻堅年,一些“久攻不破、久解不決的難題”擺在當前。
初步設想,注冊制改革總的思路是:證監會依法設定和核準股票發行及上市條件,統一注冊審核規則。發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其言行必須與信息披露的內容相一致。發行人、中介機構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時性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自行判斷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自擔投資風險。證券監管部門依法對發行和上市全程進行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2014年,向注冊制過渡期將是證監會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檢驗著監管轉型的系統工程能否順利將理念照進現實。
——趙娟(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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