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家已退市,淡出投資者視線的公司,因控股股東被立案調查而再度回到公眾視野。
10月13日晚間,已退市1年多的中國中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中期”)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中期集團有限公司于10月1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
近期,隨著監管層“退市不免責”原則逐步落地,退市追責的力度及范圍增大,越來越多的已退市公司收到罰單。此前,證監會主席吳清在2024陸家嘴論壇上表示,對退市中的違法違規問題,必須“一追到底”,依法從嚴懲處相關責任人員,決不允許“渾水摸魚”“一退了之”。
據統計,2024年,證監會已對35家退市公司及責任人的違法違規問題一追到底,這種“全鏈條追責”模式有效震懾了市場違法行為。
退市后被警示和立案
資料顯示,中國中期于1994年8月成立,2000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為現代服務類項目投資、第三方物流服務、資產管理及創業投資等。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4993.51萬元、4948.20萬元、3178.17萬元,實現凈利潤608.25萬元、200.98萬元、-339.91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分別為-650.22萬元、-112.15萬元、-1020.99萬元,公司營業收入、凈利潤、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連續三年呈下滑趨勢。
因2022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的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后的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公司股票2023年5月5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到2024年,因中國中期2023年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9.3.11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決定終止中國中期上市,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8日被摘牌。
此次對中期集團被立案調查并非毫無預兆。
2024年12月20日,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公告稱,中期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牟淑云因未按規定披露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具體而言,該公司未在2023年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也未在2024年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披露2024年中期報告,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牟淑云作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監管部門強調,中期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應對此次處罰引以為戒,提升信息披露的質量,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直到10月11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中期集團有限公司立案調查。
退市被查已成常態
中國中期控股股東被立案調查,恰逢證監會退市新規全面實施的背景之下,反映出監管層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態度。
2024年4月1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進一步嚴格強制退市標準,加大對違規規避退市行為的監管力度,觸及退市標準的堅決退市。
同時強調,對退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違法違規行為將“一追到底”,嚴懲導致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責任人員,依法實施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推動健全行政、刑事和民事賠償立體化追責體系。
事實上,已退市公司及其相關責任方被立案乃至被處罰,已成常態。
2023年8月,泰禾集團因觸發“1元退市”,從A股市場摘牌。2024年11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泰禾集團立案調查。2025年8月22日,泰禾集團披露福建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公司及高管共被罰款1740萬元。
在2024年8月“1元退市”前,同年5月,華鐵股份及高管因2019年至2022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被廣東證監局合計罰款2620萬元。退市后的2024年12月,公司及高管又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報,被廣東證監局共罰款530萬元。
2025年8月21日,華鐵股份公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2023年一季報、中報、三季報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廣東證監局擬對公司及高管共處罰款2415萬元。
今年5月,證監會官網披露,秉持“退市不免責”,2024年共對35家退市公司及責任人的違法違規問題一追到底。其中,美尚生態退市后仍被行政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相關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也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今年6月,證監會在通報越博動力案時表示,對已退市的越博動力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擬對公司及實際控制人、相關董監高等造假責任人依法嚴懲外,還擬對兩名配合造假主體一并嚴肅追責。此外,對發現涉嫌犯罪情形的,證監會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5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