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實施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有關安排的通知》。這項被稱為“有限度信用松綁”的政策,為特定逾期人群開啟了一扇信用重建之門。政策明確,對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產生、單筆逾期金額不超過1萬元人民幣的個人逾期信息,若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額還清,相關記錄將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不予展示。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鄒瀾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此項政策“幫助已還款的逾期人群加快重塑個人信用”。他特別強調,系統將自動識別并處理符合條件的記錄,個人無需主動申請。這標志著中國征信體系在堅持紀律性與約束力的同時,正嘗試融入更具包容性的制度設計。
征信系統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11月末,央行征信系統已收錄8.1億自然人的信貸信息,日均對外提供查詢服務達兩千萬筆。此次政策調整雖然覆蓋范圍有限,但涉及的群體規模及其背后的社會意義,值得深入探究。
為“誠實而不幸”者劃定修復空間
此次信用修復政策的核心特征在于其精準的邊界設定。鄒瀾在回答總臺央視記者提問時指出,政策制定過程中堅持了守信激勵、普惠公平、便民利民的原則。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征信系統中的個人逾期信息自還清欠款算起要保存五年。受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響,一些個人財務狀況發生了難以預料的變化,未能按原借款合同約定時間償還貸款。雖然誠實守信、竭盡所能,事后已全額償還了債務,但信用報告仍然需要按規定展示歷史逾期記錄,個人在獲得新的貸款支持等方面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鄒瀾進一步解釋,政策的四項適用條件形成了一個清晰的篩選框架:一是適用對象限定于個人在央行征信系統中展示的信貸逾期信息;二是逾期信息需產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三是單筆逾期金額不超過1萬元;四是個人須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額償還逾期債務。這種設計既避免了道德風險,又為真正需要幫助的群體提供了機會。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局長任詠梅在發布會上特別說明了政策背后的考量。她表示,政策對逾期時間和逾期金額做了明確規定,在精準支持小額逾期、誠信還款人群信用重建的同時,“保留對尚未按期還款或大額逾期人群的信用約束,堅守履約守信的底線,保證征信系統的嚴肅性和約束力”。這種平衡體現了監管層在風險管控與社會公平之間的審慎權衡。
北京銀行行長戴煒從金融機構角度補充了實踐層面的建議。他指出,足額償還逾期債務需要同時結清歷史欠款和當月應還款項。以每月10日還款1000元的等額本息貸款為例,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有2000元逾期欠款,則借款人需要在2026年1月10日前同時結清往期欠款2000元及當月應還款1000元,合計3000元。這種操作細節的明確,有助于符合條件的個人準確執行還款計劃。
“免申即享”如何落地與風險防范
政策執行機制的創新是此次信用修復政策的另一亮點。任詠梅明確表示,政策將實行“免申即享”機制。這意味著系統將對符合條件的逾期信息進行自動識別和統一處理,個人無需申請、無需操作,也無需提交任何證明材料。這種設計大幅降低了公眾的合規成本,提高了政策可達性。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主任張子紅詳細說明了逾期信息調整的時間安排。他介紹,系統將根據個人逾期債務的結清時間分兩種情形處理:若個人在2025年11月30日前已足額還款,相關逾期信息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若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間還款,則系統在次月底前完成調整。例如,2026年1月還清欠款的,逾期信息將在2月底前展示為正常狀態。
針對公眾如何確認自身逾期信息是否已調整的問題,張子紅提出了“一查二問三認”的操作指南。他建議,個人可優先通過快捷、簡便的線上渠道獲取本人信用報告,包括金融機構手機銀行APP、網上銀行、銀聯云閃付APP及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官網;也可通過線下渠道如征信自助查詢機、金融機構智慧柜員機及人民銀行各分行征信服務窗口進行查詢。若對政策適用情況存疑,應先聯系貸款機構確認;若仍有問題,可通過人民銀行征信服務窗口或征信中心客服熱線4008108866反映。
風險防范是政策實施過程中不可忽視的一環。任詠梅特別強調,市場上一些非法中介機構以“征信洗白”“鏟單”為名騙取錢財或倒賣個人信息,公眾應提高防范意識。她重申,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完全免費,任何以該政策名義索要錢財、索取信息的行為均屬詐騙,公眾可向人民銀行或公安機關舉報。同時,對于打著“債務重組”旗號誘導消費者“借新還舊”或申請高息過橋墊資的行為,逾期債務尚未結清的個人應保持高度警惕。
從個體修復到信用生態重構
此次信用修復政策的影響將超越個體層面,對金融機構、信用體系乃至社會誠信建設產生多維度的漣漪效應。鄒瀾在發布會上指出,政策預計將在三個層面發揮積極作用:在個人層面,政策為曾經失信的個人提供容錯糾正的機會;在金融機構層面,政策有助于金融機構更加精準地識別個人信用狀況;在經濟社會層面,政策有利于強化個人在后續經濟活動中的履約守信意識。
工商銀行副行長趙桂德從商業銀行角度闡述了政策的積極意義。他認為,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不僅回應了人民群眾信用重建的訴求,也是商業銀行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一次重要契機。一方面,政策有助于優化信貸決策,使商業銀行能夠更準確地識別借款人的真實信用狀況;另一方面,政策有利于重塑客戶關系,使商業銀行能夠在此基礎上更好滿足客戶合理的融資需求。
從更宏觀的視角看,此次政策調整體現了中國征信體系建設的發展方向。鄒瀾在回答新華財經記者關于“十五五”時期征信業高質量發展的問題時表示,人民銀行將繼續踐行“征信為民”理念,以“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為主線,統籌發展和安全,全面提高征信服務水平和服務能力。他特別提到,將堅持“政府+市場”雙輪驅動,一方面持續做強做優基礎征信服務,另一方面進一步優化征信市場布局,發揮市場化征信機構機制靈活、創新高效的特點。
此次政策也體現了監管層對征信權益保護的高度重視。任詠梅在回答財聯社記者提問時介紹,人民銀行近年來持續完善制度機制、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個人征信權益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她提到,人民銀行建立了“6.14信用記錄關愛日”宣傳品牌,連續18年開展專題宣傳,并針對不同群體常態化開展征信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等活動,努力營造“學征信、懂征信、用征信”的良好氛圍。
中國人民銀行此次推出的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本質上是在征信體系的剛性約束中嵌入了有限的彈性空間。通過精準劃定“2020—2025年期間、1萬元以下、2026年3月底前還清”這三個維度邊界,政策既為那些因突發困境而短期逾期的“誠實而不幸”者提供了修復信用的制度化通道,又嚴格防范了道德風險,維護了征信系統的核心權威。
這項政策的價值不僅在于幫助特定群體擺脫信用困境,更在于它傳遞了一個重要信號:中國的征信體系正在從單純的風險管控工具,向著兼具紀律性、包容性與發展性的綜合系統演進。它承認個體在特殊時期可能面臨的客觀困難,同時堅持“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基本原則。這種平衡體現了現代征信制度應有的溫度與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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