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觀察網 據昆明日報,近日,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聯合印發《云南省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以政策發力推動全省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從2025年秋季學期起,免除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對在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云南省免費學前教育政策,根據中央政策要求適時完善。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迪慶州、怒江州繼續執行現行學前教育免費政策。
在免保育教育費標準方面,將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不含伙食費、住宿費、雜費等)執行。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兒園可按規定繼續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
從財政補助方式看,對因免保育教育費導致幼兒園收入減少的部分,各級財政部門和教育部門綜合考慮免保育教育費在園兒童人數、所在地保育教育費生均實際收費水平等情況補助幼兒園。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將根據中央對云南省免除保育教育費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結合云南省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生均實際收費水平,核定云南省免除保育教育費生均財政補助平均標準,分州(市)確定各地免保育教育費生均財政補助標準,并按照中央要求,定期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調整生均財政補助標準。
為保障政策落地,財政補助資金分擔方式已明確:按照中央與云南省8∶2的比例分擔財政補助資金。其中,云南省所需承擔資金部分,由省級財政與14個州(市)財政分三檔按比例分擔:第一檔昆明市,省級分擔20%;第二檔曲靖、玉溪、楚雄、紅河、大理5個州(市),省級分擔70%;第三檔昭通、保山、文山、普洱、西雙版納、德宏、麗江、臨滄8個州(市)和鎮雄、宣威、騰沖3個財政省直管縣,省級分擔85%。
《實施方案》要求,各州(市)要進一步健全學前教育投入機制,落實好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所需資金按既定政策執行,并做好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政策與推進學前教育免除保育教育費政策銜接工作;將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確保及時足額發放。省級統籌資金支持各地建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財政補助機制,落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獎補政策。
針對特殊群體,云南將繼續鞏固落實全省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群體資助政策,切實做好兜底保障,資助內容和資助標準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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