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剛,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主任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今年初,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信托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這一重要文件的出臺,標志著我國信托業進入了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的新階段?;仡櫺磐袠I發展歷程,從快速擴張到轉型調整,再到當前的高質量發展導向,每一個階段都深刻反映了行業發展的內在邏輯和外在環境的變化。
歷史節點與現實挑戰
信托業作為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過去20年中經歷了跨越式發展。從2007年的不足1萬億元,到2017年高峰時期超過26萬億元的管理規模,信托業一度成為僅次于銀行業的第二大金融子行業。然而,高速發展的背后也積累了不少問題。
一方面,業務模式相對單一。長期以來,信托公司主要依賴房地產、政府融資平臺等融資類業務,通過收取固定費用獲得收益。這種模式在特定歷史時期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導致了業務同質化嚴重、風險相對集中的問題。另一方面,風險管理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信托公司在快速擴張過程中,對風險識別和管控重視不夠,導致近年來風險事件頻發,不僅影響了相關公司的正常經營,還對整個行業的聲譽造成了負面影響。
更為重要的是,隨著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和監管政策的調整,傳統業務模式的可持續性面臨嚴重挑戰。房地產市場調控趨嚴、地方政府債務約束加強、資管新規要求打破剛性兌付等一系列政策變化,都對信托業的傳統經營模式產生了深刻影響。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實現業務轉型、如何防范化解風險、如何找到新的發展路徑,成為整個行業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
核心要義與政策導向
《意見》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文件明確了信托業高質量發展的基本要求,必須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確保信托業始終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必須堅持人民立場,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滿足人民群眾財產規劃、管理和傳承需求,堅定維護受益人合法權益;必須堅持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必須堅持把防范風險作為永恒主題,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必須堅持深化改革,規范開展資產服務信托、資產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業務,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從政策導向來看,《意見》一方面對市場準入、股東管理、業務經營、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特別是明確要求打破剛性兌付、強化穿透式監管等,體現了監管部門對風險防控的堅定決心。另一方面也為信托業轉型發展指明了方向,明確支持發展資產服務信托、資產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符合信托本源的業務,鼓勵信托公司在服務實體經濟、滿足人民群眾財富管理需求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意見》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這為信托業參與國家重大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明確的政策指引。這種政策導向的轉變,實際上是要求信托業從過去的“規模導向”轉向“價值導向”,從“通道思維”轉向“服務思維”,從“同質化競爭”轉向“差異化發展”。
機遇與路徑選擇
在現實中,信托業的轉型發展既面臨挑戰,又蘊含著巨大機遇。從機遇角度看,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升,民眾對財富管理的需求日益多樣化,高凈值人群對家族財富傳承、慈善公益等方面的需求不斷增長,這為信托業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同時,國家對科技創新、綠色發展、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也為信托業參與其中提供了政策支撐。
從轉型路徑來看,信托公司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首先是回歸信托本源,充分發揮信托制度在財產獨立、風險隔離、靈活安排等方面的獨特優勢。這要求信托公司真正理解信托關系的本質,切實履行受托人責任,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財產。
其次是提升專業能力,包括投資管理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客戶服務能力等。只有具備了真正的專業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最后是創新業務模式,積極發展符合市場需求和監管要求的新業務。比如,在家族信托方面,可以為高凈值客戶提供財富傳承、稅務籌劃、家族治理等綜合服務;在慈善信托方面,可以參與教育、醫療、環保等公益事業;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可以通過投貸聯動、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
總之,《意見》的出臺,為信托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明確要求。信托業作為具有獨特制度優勢的金融業態,在服務實體經濟、滿足人民群眾財富管理需求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通過深入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轉型,信托業必將在新的發展階段中實現更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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