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關注
2025-09-22 22:23

王泰人/文 9月19日,五彩煙花在喜馬拉雅山脈山脊線綻放,形成所謂“升龍”奇觀。但這場被始祖鳥品牌和藝術家蔡國強包裝成“致敬自然”的藝術表演,最終卻以道歉和接受調查收場。他們或許都未曾料到,這場耗資不菲的高原煙花秀,會引發如此激烈的輿論風暴。
本次煙花表演非但未獲贊譽,反而招致廣泛質疑,其關鍵所在就是演出地點的選擇:查瓊崗日山脊位于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江孜縣熱龍鄉,海拔從約4600米延伸至5050米,是青藏高原高寒草甸與流石灘過渡帶,生態環境非常脆弱。雖然主辦方聲稱使用生物可降解材料,通過國際奧委會驗證,且采取“預防—監測—恢復”全鏈條方案等,但也有生態學家指出,青藏高原低溫少雨的環境會顯著降低生物降解速度,彩色粉塵可能長期殘留;高原有機土層很薄,翻土不但不能有效恢復,還可能將污染物埋入深層土壤,加劇生態惡化。
首先招致批評的是這場煙花秀的商業邏輯。贊助商始祖鳥作為高山戶外品牌,其標榜的理念一直都是“敬畏自然”,贊助商大概也是期待通過與知名藝術家合作,用一場罕見的“煙花秀”來強化其“親近自然”的品牌定位。但將代表“純凈”和“圣潔”的喜馬拉雅山與爆破煙花秀相連,非但未使藝術家的創意獲得如此前2001年上海APEC煙火晚會、2008年北京奧運會“大腳印”、2019年國慶表演一樣的驚艷效果,反而激起破壞生態的質疑。這場極其魯莽的操作,與始祖鳥此前塑造的親近自然的品牌形象完全背離,公眾的廣泛批評也使品牌商不得不出面再三致歉。
隨后,公眾的批評和質疑從藝術家和品牌商的迷幻操作轉移至當地的行政監管部門。如此影響重大的煙花表演是否具有嚴重的環境危害性,其危害性是否可逆,是否需要采取補救措施,該活動的審批程序是否合規,這些問題背后反映的都是公眾對喜馬拉雅脆弱生態環境的擔憂。
表面上看,該起活動并不違法,江孜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人稱活動已備案且手續合規。政府前期經過多次會議、研究評估,最終確定的選址不屬于生態保護區,當地生態不會受到破壞。不過“因使用環保材料僅需政府同意無需環境評估”的說法存在疑問,尤其在青藏高原這類生態敏感區,環保的責任更加重大。
與鉆探、采砂等不同,煙花燃放類活動在生態影響評價層面尚缺乏具體技術標準和明文禁止性規定。但規范空白不代表許可放任,《民法典》第九條規定的“綠色原則”已確立為民事活動的基本遵循,要求所有民事行為——包括商業性藝術活動——必須承擔生態保護義務。
從這個意義上說,此次煙花事件折射出的恰恰是“程序合規即安全”的舊有觀念與整體性、預防性的現代環境治理理念的巨大差距,也反映了相關主體在生態保護理念上的落后,甚至存在生態環境服務屈從于藝術和商業表達的錯位。任何藝術或商業行為,都無權凌駕于生態保護之上。同時,法律不應僅是事后追責的工具,更應成為守護生態的前置保障;政府的審批權,同樣需要匹配與之相等的生態責任與遠見。
蔡國強煙花事件所引發的爭議,遠不止于對某一場藝術活動或某一個品牌的價值評判,更是一次全社會對發展理念與生態關系的集中反思。全社會應當共同推動從“人類中心主義”向“生態中心主義”的文明轉型,認識到人類是自然共同體的一部分,唯有尊重自然、順應生態規律,才能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從積極的角度看,公眾對此事件的廣泛關注與我國近年來不斷勃興的環保意識密切相關。
愿此次事件能成為一個深刻的轉折點,推動從決策者到每一個個體,都認識到生態保護的復雜性和重要性,讓“生態優先”從法律原則真正落地為行動自覺,從而守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共同家園。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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