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暑期訓練營 C組 王煦蕾
已經32歲的張默再次吸毒事發,其父張國立再次成為炮轟的對象,有網友喊張國立出來道歉,還有的網友想聽張國立這次說什么——— 上次他已經為兒子吸毒道過一次歉———包括新聞媒體的報道,都在張默前加上“張國立之子”。鑒于張國立在娛樂圈的名聲,媒體追求眼球效應,可以理解,但把已經三十而立的成人的違法犯罪問題,歸為父母的責任,則不妥當,而且,也會讓孩子形成依附性人格,成人卻難獨立。
“星二代”、“富二代”這樣的問題尤為突出。如果“星二代”、“富二代”在未成年階段犯事,有必要追究其父母的責任,因為父母是其監護人,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有監護子女的責任,而在“星二代”、“富二代”已經成人之后,將他們的問題也和其父母聯系起來,則可能讓他們一直長不大,生活在父母的“陰影”之下。
輿論經常質疑“富一代”、“官一代”疏于對孩子的教育,為其子女日后的人生發展帶來隱患,可是,卻也犯同樣的錯誤———質疑“富一代”、“官一代”只滿足孩子物質的需求,忽視了做人的教育,不了解孩子的內心世界,可卻在關注“富二代”、“官二代”時候,忘記他們也有獨立人格,簡單地說,他是他,他的父母是他的父母。32歲的張默,在世人面前就是“張國立的兒子”,也許在外人看來,他有一個明星老爸,家境優越,可是,卻無法理解一個成年人,還一直被稱為某人的兒子,會是什么滋味。當一個人人格無法獨立,人格發展存在缺陷,出現心理問題,進而做出違法犯罪的事的可能性要比健全人格的,可能性大很多。
父母對孩子的成長是負有責任的,但這不是無限責任,孩子在成人之后,要走向獨立、自主。這是所有父母都應該教育孩子培養的意識,對于“富二代”、“星二代”來說,這方面十分欠缺,有的父母,不但在孩子未成年期間包辦代替孩子的一切,就是在成人之后,也為其包打天下。就像張默上次吸毒犯事,已經30歲了,還由父親出來向公眾致歉。這種處理方式,為來日再次犯事,埋下伏筆,我不希望張國立這次再出面向公眾道歉,成人子女做的事,應該自己承擔后果。當然,所有父母要從中反思,怎樣在孩子未成年階段,給其健康的人格教育,為其走向獨立奠定好的基礎。
耐人尋味的是,對“星二代”、“富二代”,大家的關注點會聚焦在其父母,對于一些名人,有人也會追溯其中學的老師,比如,最近芮成鋼被熱議,其班主任寫信呼吁實事求是看成鋼,信中提到“當芮成鋼順風順水的時候,許多人以與芮成鋼有過某方面的交往為榮,也不乏攀附者,接受記者采訪,說自己曾教過芮成鋼什么什么,真是一言難盡?,F在,很多人都不愿再見記者,怕沾上腥味。”這說出世態炎涼,更引發深思:怎么看待一個人的成功和失???
在崇尚獨立人格、自由思想的社會環境中,個體責任是第一位,尤其當個體成人之后,制度因素、環境因素、家庭因素也會影響一個人的發展,但這都是外因,理性分析一個人的問題,首先要看其個體的選擇,再分析他所處制度、家庭對其的影響。但在我國當下,很多人把個體的問題,歸為制度(是制度受害者),比如大學教師學術不端;也有人把個體的成功,歸為家庭的權勢、父母的關系,比如“星二代”、“富二代”。在無意識中,大家忽視了個體,個體的責任消解在制度、環境、關系網中。
教育———無論學校教育、家庭教育還是社會教育———的根本價值,是讓每個受教育者成為合格的社會公民,讓他們知道作為公民,必須履行的道德責任和法律責任,也知道自己作為公民擁有的基本權利。公民教育的缺失,導致對于一些公共話題,經常陷入道德、法律、權利的糾纏,可謂剪不斷、理還亂。這無益于建設健康的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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