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集中公布五張行政處罰信息表,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三大國有商業銀行北京市分行,以及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兩家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同時被處以罰款。這一監管動作發生在深化金融改革、強化風險防控的政策背景下,顯示出監管機構對信貸業務合規性的持續關注。

本次處罰涉及的違規行為高度集中,四家銀行因貸款“三查”失職被罰,一家因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受罰。五家機構罰款金額均為35萬元。貸款“三查”制度是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的簡稱,是銀行貸款風險管理的核心環節。這些違規行為直接關系到銀行資產質量。
貸款管理漏洞的系統性風險
銀行貸款管理一直是金融監管的重點領域。流動資金貸款是企業短期融資的重要工具,管理不到位可能導致資金被挪用、脫實向虛等問題。而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嚴,則可能造成風險積累,甚至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從銀行內部管理角度看,貸款“三查”失職反映了銀行在風險控制環節存在執行漏洞。貸前調查不充分可能導致對借款人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評估不準;貸時審查不嚴格可能使不符合條件的貸款獲得批準;貸后檢查不到位則難以及時發現和化解潛在風險。這些環節的失守,暴露出銀行內部控制的薄弱點。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同樣值得深入探究。此類貸款通常用于企業日常經營,若管理不善,可能導致信貸資金脫離實體經濟,在金融體系內空轉。更嚴重的是,如果多家銀行同時存在類似問題,可能形成風險疊加效應,對整個金融體系穩定構成威脅。
金融監管部門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規范銀行貸款業務的政策文件。這些政策有助于引導銀行加強內部控制,提升風險管理水平。此次集中處罰,可視為對這些政策執行情況的檢驗和督導。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五家受罰銀行中既包括國有大型銀行,也包括股份制銀行,而在9月19日的受罰金融機構中,中信銀行北京分行也因為貸款“三查”失職而被罰50萬元。這表明貸款管理問題并非個別現象,而是行業共同面臨的挑戰。
強監管周期下的常態性關注
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持續將信貸業務合規與風險管控作為監管重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自成立以來,多次強調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業必須管風險。對貸款“三查”的檢查,已成為各類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的常規動作。
未來,監管手段有望更加多樣化。除了行政處罰,監管部門將更多運用窗口指導、壓力測試、現場檢查等工具,形成多層次監管體系。同時,監管科技的應用也將提升監管效率和精準度。
對于銀行而言,適應監管趨勢需要從被動合規轉向主動管理。這意味著銀行不能僅僅滿足于應對監管要求,而應將風險管理內化為企業文化和管理實踐。這種轉變需要銀行在組織架構、業務流程、人員培訓等方面進行系統性改革。
罰單之外的風控文化與長效機制
五張罰單,金額相同,事由相近。35萬元的罰款,對于全國性銀行分行而言,經濟懲罰效應有限。處罰的更大價值在于揭示問題并推動機制變革。業界需要思考的是,為何基礎性的“三查”制度在多年強調后,依然成為違規高發區?
首先,考核指揮棒是否偏離?銀行內部對分支機構的考核如果過度側重于貸款增量、市場份額等規模指標,而弱化資產質量、合規內控的權重,則容易引導業務部門重放輕管。
其次,技術手段是否應用不足?在數字經濟時代,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已能實現對資金流向的更精準監測和客戶風險的更早識別。銀行是否充分賦能風控條線,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三查”的效率和穿透力?
再次,責任追究是否到位?對導致風險形成的個人和團隊的責任認定與追究,是否能夠穿透層級,真正形成“違規必究”的問責文化,而不僅僅是機構“買單”了事?
近年來,隨著金融脫媒加速、影子銀行收縮以及房地產市場調整,銀行體系面臨的資產質量壓力持續上升。在此背景下,監管層不斷加大對信貸全流程的穿透式監管力度。例如,2023年以來,銀保監會多次強調要“嚴控新增不良貸款”,并要求各銀行完善風險預警機制。而“三查”作為信貸管理的核心環節,其有效性直接關系到銀行資產安全與金融穩定。此次北京監管局選擇在多機構同步開出罰單,既是對具體違規行為的糾正,也意在形成震懾效應,倒逼銀行優化內部治理結構,提升一線員工的風險意識與操作規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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