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多地醫院發布通知或新規定,持續嚴管醫藥代表入院。
7月25日,河南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網站發布《醫藥代表接待告知書》,要求對到醫院進行藥品、耗材、試劑等配送工作的生產經營企業人員實行備案管理。該告知書還要求,醫藥代表未經備案或預約不得在診療區域、辦公區域進行配送、銷售、宣傳、推廣等活動;到醫院開展業務的醫藥代表,實行預約和集體接待管理,并要求提前一周預約,每周五下午3:00—5:00集中接待。
7月17日,福建省福州肺科醫院發布《醫藥代表接待管理辦法(2025年版)》。該辦法界定,醫藥代表是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聘用的在醫院從事藥品產品信息傳遞、溝通、反饋等學術推廣活動的專業人員。該辦法要求,開展有關產品學術推廣活動前醫藥代表須提前7個工作日與藥劑科、設備科等部門工作人員預約。接待時間為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下午,非接待日恕不接待;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醫療器械銷售任務,嚴禁任何科室和個人私自接待醫藥代表。
公開信息顯示,近期包括安徽、甘肅、重慶、浙江和湖北等省市的醫院、衛生健康管理部門出臺了嚴管醫藥代表的規定,或查處醫藥代表、藥企對醫務人員的利益輸送行為,其中一家醫院還借助人工智能技術監測、驅離醫藥產品經銷人員。
7月16日,安徽銅陵市政府網站發布《銅陵市立醫院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4年)》,該方案顯示,銅陵市立醫院跟據國家有關部門及安徽省相關行動部署,圍繞影響群眾看病就醫感受的“紅包”、回扣等突出行風問題,在全院集中開展整治“紅包”、回扣專項行動。
銅陵市立醫院提出,醫院要借助人工智能、信息化和視頻監控等手段,加強醫藥產品經銷人員進入醫院內部接洽營銷行為的預警、監測,及時驅離違規出現在診療場所且與診療活動無關的人員。醫院對經核實有輸送回扣行為的及時上報上級相關部門納入懲戒性管理范圍,對查實收受回扣的醫務人員根據金額從嚴頂格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與此同時,銅陵市立醫院兩名原領導相繼“落馬”。7月29日,安徽紀檢監察部門通報,銅陵市立醫院原黨委書記何向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銅陵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此前,安徽紀檢監察部門6月18日通報,銅陵市立醫院黨委原副書記許文珍被“雙開”,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通報稱許文珍與供應商沆瀣一氣,大搞醫療器械“帶金銷售”。
2025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進一步規范醫療行業秩序,持續推動行業合規。2025年1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醫藥企業防范商業賄賂風險合規指引》,針對醫藥代表,該指引要求禁止醫藥企業向醫藥代表和醫療器械學術推廣人員分配銷售任務,要求其實施收款和處理購銷票據等銷售行為;禁止醫藥代表和醫療器械學術推廣人員以直接或者間接方式給予醫療衛生人員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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