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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網 記者 沈怡然 全國人大代表、科大訊飛董事長劉慶峰在2019年兩會中提出調整企業納稅節點以達到減稅降負,其中建議將軟件產品增值稅退稅、財政補貼,由“不征稅收入”調整為“免稅收入”。
劉慶峰認為,進一步減輕高科技企業稅負和個人稅負,將大大提升企業的創新源動力,使企業立足未來,更加充分進行長期的生產性技術研發投入,對國家未來高新技術產業長足發展意義巨大。
為此,劉慶峰提出了五條財稅條款的相關修改建議:
(一)允許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費用在稅前一次性列支并加計扣除,與此同時,統一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研發費用開支范圍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開支范圍標準。
(二)軟件產品增值稅的附加稅費,應該隨增值稅一并退還。
(三)軟件產品增值稅退稅、財政補貼,由“不征稅收入”調整為“免稅收入”。
(四)將上市公司為子公司員工實施股權激勵的成本費用允許稅前列支。
(五)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時,將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由“解禁日股票市價”調整為“員工實際出售日市價”,并將納稅的時間節點由“解禁日”調整為“實際出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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