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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網 記者 蔡越坤 經濟觀察網記者近日獲悉,民革中央在今年兩會期間,向全國政協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建立統一協調的動產擔保登記制度,同時在立法中明確上海、鄭州、大連三家商品期貨交易所的作為標準倉單和相關大宗商品登記機構的法律地位,促進中小企業充分利用倉單質押進行融資。
在這份題為《關于開展動產擔保統一登記立法,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提案》中,民革中央提出,目前我國不動產抵押統一登記制度已逐步完善,但是在動產方面,登記機構比較分散且不明確,制約了中小企業利用動產進行融資擔保的安全和效率。
物權法規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沒有權利憑證的,需要在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但在實踐中,我國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對期貨交割商品標準倉單的出質登記,卻沒有得到法律法規的明確認可。
據了解,這份提案的出臺,正是來自鄭州商品交易所在進行日常交割業務時,對一些實際問題的實踐和總結。
執筆這份提案的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實踐中常見的一物多質、虛開倉單等問題,與缺乏一個具有廣泛公信力、可供方便公示查詢、且能有效保障權利記載事項真實有效的登記機構有關。在動產方面,登記機構比較分散且不明確,制約了中小企業利用動產進行融資擔保的安全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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