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意安 12月2日下午,證監會召開了新股發行重啟相關會議。在會上,證監會副主席姚剛面對已過會項目保薦機構投行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強調了各保薦機構在此次制度改革中的義務。
“IPO停的時候有很多負面新聞,主要是關注‘三高’問題,其中發行價格高是主要原因?,F在新股開閘,有人議論不解決三高圈錢的問題新股不應該開閘,因此引入老股發售和券商自主配售,券商發行人定價,發行節奏市場化等制度安排,這些制度短期內可能讓發行人股東套利,為了老股賣高價將新股定價推高,所以本次新股制度改革發行價如何制定需要各承銷商平衡雙方利益關系,不能單獨偏向發行人定高價。”姚剛強調,“超募分成的現象一旦被發現,主承銷商相關資格將會被取消,老股減持、券商自主配售等環節涉及很多利益要特別注意,銷售環節出現問題也會暫停承銷資格。”
發行部一處處長段濤發言要求各過會項目保薦機構需將會后事項等在本月20號之前報入證監會,保薦工作底稿每一位承諾人的簽字都要保存好。
發行部二處處長蔣彥在會上強調了財務信息披露如何準確,“針對這批過會企業在招股說明書披露預計2013年年報財務數據與2012年的變動幅度,數據主要是利潤一塊,如果非經常性損益較大,則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如果資產等其他數據發生重大變化的也應予以披露。”在審企業后續進展,幾百家企業的財務核查意見基本已經完成本周會發出,未過會企業需結合2013年的自查結果仔細核查,預披露之后不能更改。
證監會創業板處長田斌說明了近期的工作流程。“首先是發行正式批文前,發行方案需做相應準備,老股轉讓、自主配售網下投資者確定原則等應及時著手,綜合處會出具一個單子;領取批文時報送一次會后事項承諾,涉及17項內容,啟動發行前再報一次;定價環節取消定價報備,與定價相關信息放到發行總結處一并報備,暫時只采用詢價方式;網下投資者條件:基于要求承銷商管理辦法規定,網下投資者的不能參與網上申購,剔除的10%申購者參與網上申購也不可行,網下電子化平臺,方案是否能夠實現要跟交易所溝通;配售環節中,網下投資者發行量調整定價之后股數調整,回撥之后發行量調整在公告中要說清楚,多股同時發行時,統一賬戶市值可以多次申購不同新股,保薦機構建立自主配售決策機制,決策要留痕。”
田斌同時對股價報告撰寫、路演推介透明度、信息披露以及自主配售不得利益輸送等問題進行了強調,并提出違法違規不當行為等要進行細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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