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勇 證監會3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是我國市場建立以來首次發生的因交易軟件產生的極端個別事件,對市場負面影響很大。鑒于該案屬于新型案件,證監會在深入調查基礎上,組織外部專家對問題進行論證咨詢,目前調查審理已終結,進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將作出處罰決定。
證監會表示,光大證券知悉異動真正原因,投資者并不知情,公司本應戒絕交易,待內幕信息公開后再賣空合理避險,其具體作為違反了市場公平交易的原則。因此認定,公司在信披前轉化賣出ETF、賣出股指期貨合約,構成了內幕交易行為。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披露的調查情況顯示,光大證券在8月16日公開披露錯單前,轉化賣出ETF、賣空股指期貨共獲利7414萬元,披露后,繼續賣空避險、獲利1307萬元,獲利共計8721萬元。
對光大烏龍指事件的處罰決定,沒收光大證券非法所得8721萬元,并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億元。對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宣布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對董秘梅鍵責令改正并處罰款20萬元。
另外,停止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暫停審批其新業務,責令公司整改并處分有關責任人員。下一步證監會將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正式處罰決定。
經濟觀察網記者今日就證監會處罰結果致電光大證券董秘梅鍵時,梅鍵表示其目前不便接受采訪。
而有業內人士表示,此次對光大證券及其相關負責人的處罰,應該是按照處罰的最高標準進行,顯示了證監會對光大處罰的“從重、從快”原則。
然而對于光大證券來說,證監會的處罰顯然不是此次異常交易事件的結尾,或許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光大證券都將深陷異常交易事件而難以自拔。接近證監會的人士透露說,由于內幕交易本身也觸犯了刑法,因此后續證監會是否會將此事移送司法機關還很難說。
近幾年來,證監會認定的內幕交易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的比例大幅上升,光大證券一事不排除也會向司法機關移送,如果移送,光大證券相關負責人或許將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時有業內人士認為,可以預見的是,此次事件也必然會導致光大證券分類評價的級別下調。公開信息顯示,光大證券最新的分類評價達到AA級。
上述業內人士指出,由于異常交易事件的發生,監管部門不久之后有可能會下調光大證券的評價級別,而由此對光大證券所帶來的一系列深遠影響將在未來相當一段時間逐步顯現出來。“一旦光大證券受異常交易事件影響被調至A類以下,很多業務也將無法開展,尤其是融資融券業務。”
而目前對光大證券經營有著直接影響的,則是光大的創新業務必然會陷入停頓,甚至其再融資計劃也難免遭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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