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陳旭 12月4日,瑞生國際律師事務所聯同香港董事學會、香港特許秘書公會、中國上市公司協會以及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舉辦關于即將在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的香港上市公司股價敏感信息(內幕消息)披露的新法律的研討會。該項新法律對香港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級人員施加信息披露法定義務,如違反該法律義務須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出席該研討會的人士是來自H股公司、A+H股公司、紅籌公司及民營公司以及其它機構的200多名高級行政人員,他們聽取了嘉賓就規定的變動、確保合規的方法及為避免違反該法律將要采取的步驟等進行的討論。
瑞生國際律師事務所香港辦事處的執行合伙人劉瑞隆表示:“幾星期后(即2013年1月1日),香港將會采用一個關于香港上市公司披露內幕消息或股價敏感信息的新法定制度,以取代自香港聯交所于約30年前成立便一直有效的以《上市規則》為本的披露制度。我們在北京舉辦的會議的反應非常熱烈、參與非常踴躍,由此清楚表明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公司視新的法定制度為一項重要的發展。”
“我們支持香港實施新法律,并預計將需一或兩年時間才可適應新的制度。許多客戶已經要求本所就遵守新法律一事向他們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與指導,并向其董事及高管人員提供培訓,而我們預期這個趨勢將會持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前主席、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前首席顧問——梁定邦先生,為這次研討會主題演講嘉賓。他就世界各地內幕消息交易和披露制度的發展歷程、構成內幕消息的主要元素,以及各地內幕消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原則的議題,發表了具啟發性和精辟的演講。
瑞生香港辦事處的公司業務部合伙人楊長纓補充說:“違反新法律的公司在聲譽及責任上承擔的風險重大。今天的研討會探討上市公司及其高級人員為新法律所作準備及為確保公司合規以防違反法定的披露義務所應當采取的實際步驟。出席研討會的人數眾多,足以證明這項新法律備受眾多上市公司重視。”
會上的其他演講者包括來自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外運股份有限公司、方興地產(中國)有限公司、國浩律師事務所及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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