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邁克爾·斯坦福
英國歷史學家,曾獲歷史與哲學雙學位,長期執教于西英格蘭大學,至1983年退休。退休后致力于撰述史學著作,先后出版了《歷史知識的本質》、《歷史研究導論》、《歷史哲學緒論》。

1989年,中歐及東歐諸國紛紛擺脫蘇聯的桎梏,宣布改建為自由、民主的共和國。西方世界歡騰不已,其中有一位是政治理論家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他如同一般典型美國公民一樣,認為自由、民主就是進步的終點,因而提出一聲名遠揚的結論,聲稱此即“歷史的終結(the end of history)”,已無更多變革可以期待。據報道,許多中學生曾殷切追問,歷史的終結是否也意味著代數的終結。
這則故事表明了本書將和讀者探討的若干要點,例如歷史關心變革,歷史進程可視為走向佳境的演進,歷史活動多坐落于政治場景之中,歷史既關系到往昔,也關系到現時。然而最緊要的,它彰顯出“歷史”一詞的含混性。
在深入探討之前,我們務必銘記作為事件的歷史(history as event)與作為記述的歷史(history as account)之間的重要區別。1989年,東德人民曾有若干行動,包括拆毀柏林墻。這些事跡(deeds)不僅見諸報端、電視,更有政論家如福山等加以討論。隨后,這些事跡必然載入史冊。先有行動,繼而有圖像、口頭或書面描述。根據我的敘述,對拆毀圍墻一事,讀者腦海中便留下了大致清晰的印象,但卻不可能詳細的了解此事的細節。 “歷史”一詞,既可指世間曾經發生的一連串事件,也可指通過文字或理念將發生的事件進行的基本連貫的記述,二者混淆不清也在所難免。然而二者的區別卻非常明顯。為了區分,若干學者采用作為事件之歷史[history(e),簡稱歷史事件]、作為記述之歷史[history(n),簡稱歷史敘述]加以區別,其中(e)代表事件(event),(n)代表敘事(narrative)。其他學者則以甲類歷史[history(1),簡稱歷史(甲) ]、乙類歷史[history(2),簡稱歷史(乙)]為之區分,甲或乙表明其究竟屬于一級或次級事實。本書在必要之處采用后一種區分。
吉本(Gibbon)評論說,歷史“不過是人類罪行、蠢事與不幸的記錄”。與許多人一樣,筆者總以為一生過短,不夠鑒賞所有歷史學家筆下早先存活于世之男男女女。然而傳頌先人者又豈止歷史學家而已,大詩人華茲華斯(Wordsworth)的名詩《序曲》(The Prelude),就是一名青年在1790年7月(巴士底獄失陷一周年)前往法國時的所見:
一人的歡愉就是千萬人的歡愉時
他所顯現的容顏又是何等的光輝
稍后則
漫步在幽僻鄉間
只見仁愛幸福四溢
猶如芳香,猶如春天
后續詩句緊接著描繪當時的宴樂、歡舞。若能親身前往分享他們的快樂,尤其是分享他們的希望,豈不快哉。
撇去這種特殊場景,在筆者的想象(imagination)中,始終留有17歲時閱讀威爾斯(H.G.Wells)的《世界史綱》(Outline of History)一書時曾經獲得的印象。人在讀史時,常有一種傾向,好將愷撒、克倫威爾、林肯視為小說中的英雄、女英雄。但威爾斯塑造的英雄卻是“人”,所有敘述完全圍繞在這個饒有趣味的角色上。從此以后,筆者心中除了各種專門歷史外,總有一部凌駕于其余歷史之上的歷史,它始自舊石器時代獵人塑造女性小雕像、在洞穴墻壁上涂畫野獸,綿延至今日的你我,并且將綿延至你我的兒輩、孫輩……我們既有如此綿長系列的先世,又有如此眾多的同輩,還能遙望聰慧、幸福將甚于你我的無數后裔。歷史予人以一個大家族的感覺。
上述思想著實鼓舞人心,然而,一個令人震驚的事情隨之而來,即我們對整個人類大家族所知何其少。關于它的歷史,顯然絕大部分不為我們所知。當然,若是即使我們知道得更多,卻不太可能很大程度地改變我們的觀念,那么所知甚微也就無關緊要了。另一方面,正像某人拋妻棄子使我們視如惡徒,然而日后,我們在對其妻兒認識較多后,或許足以了解他何以如此,也就可能以更寬恕之心看待他。因此,凡是人們相信的歷史,都有修正的可能,因為關于歷史,我們只能確定一點,即我們所知甚微。
從另一方面來說,人對往昔并無直接認識,所知也就極為有限。凡人們自稱的認識,概屬間接認識。也就是說,人只能就當時可得的直接認識,例如從所謂的證據之中,推理出可信事物。猶如在森林中漫步的孩童,由于不曾聽到、也不曾看見,所以無法斷定眼前洞穴之中是否有熊??墒菂s因為發現地面留有大型爪痕一路向洞穴延伸,卻不見有離開洞穴而去往他處的爪痕,所以相信洞中有熊。這種推想可能正確,然而我們也能舉出若干設想,足以說明孩童的推想有誤,比方說熊可能已由洞穴后面出口去往他處,可能爬上山石去往他處,因此不曾留下爪痕,或者這些爪痕根本出于他人的惡作劇。孩童認為洞中有熊,乃是就證據間接推想而得,除非大膽入洞一探究竟,而且還真的撞見熊,否則就無法確知洞中是否有熊。歷史與此類似,只是我們永遠無法進入這個洞穴。
若如以上所言,為何筆者又撰寫本書?筆者用意乃是要顯示,若能給予恰當認知,歷史對所有人都十分重要。同時,我還要更進一步說明如何方能恰當認知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