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敬平
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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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中央文革是個啥玩意
1966年圣誕節第二天,毛澤東的生日。當天晚上,中南海游泳池旁,慶祝毛澤東生日的晚宴按時開席了。與當今豪門的宴席相比,這是一頓儉樸的晚宴,四個菜,一個湯,兩三盤烤白薯,七八根老玉米,外加一點長壽面。
如果不是來賓的面孔非常陌生,毛澤東在晚宴上的講話石破天驚,這頓看似尋常的晚宴,根本不會引起后人的興趣。晚宴上,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的11個成員,除了毛澤東和陳伯達,沒有一個出席。出席的是陳伯達領導的中央文革的新貴們,張春橋、姚文元、江青等等。宴席上,壽星舉起酒杯,他的祝詞與生日無關。他祝的是“全國全面的階級斗爭”,等于吹響了文化大革命的沖鋒號。
兩年前,考慮到領導文化批評的需要,毛澤東提議成立一個由北京市委書記領導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組”,不知道是陽奉陰違,還是錯誤理解了毛澤東的意圖,文化革命五人小組始終將文化批評限制在學術圈子里,毛澤東一怒之下,把它解散了。
1966年春天,毛澤東在杭州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為發動文化大革命作戰前動員。頭頭腦腦的,去了很多人,毛澤東宣布廢止原來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組”,重新設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組,隸屬于政治局常委之下。注意,隸屬的是政治局常委,不是政治局。也就是,簡稱“中央文革”的中央文化革命小組,起初的定位,相當于中央常委的秘書班子。
中央文革的組長,也就是領頭人,是自稱讀書人的某政治局常委,根據毛澤東的吩咐,由他負責“組閣”。第一個入選的是“第一夫人”江青,職務是副組長。過了一段時間,組長生病了,副組長成了“第一副組長”、“代組長”,實際掌握了這個簡稱為“中央文革”的小組。
自中共中央1966年5月28日張榜公布中央文革成員名單,他們就占據了釣魚臺的一座小樓,咋咋呼呼地領導文化大革命去了。辦公地點固然神秘而顯赫,誕生之初的“中央文革”,既沒有機構,也沒有編制,靠的是辦公室主任、《光明日報》總編輯手中掌握的那份報紙。他們以《光明日報》的名義,辦了個內部刊物,向中央打小報告,開始也不成氣候。就隊伍來說,人丁興旺之時,也不過18個人。
然而,就是這么一個小組,卻在中國政治舞臺上,上演了一出大戲。由于毛澤東寄予厚望,加上第一夫人非凡的活動能力,這個小組很快如日中天,牛氣沖天,先是取中共中央書記處而代之,后來取代了中央政治局,成了國家的指揮中心,蛻變成21世紀中國政治史上的一個怪胎。說它是國家的指揮中心,既不是神話它,也不是丑化它,而是實事求是地描述它。最典型的例證是,在給上海造反團體發賀信的時候,“中央文革”堂而皇之地,像中央權力機構一樣,緊隨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之后,這個一反中央文件行文格式的非常之舉,在中共歷史上是第一次,極大地抬高了它的地位。
三年春秋,幾多風雨,待到中共九大召開,毛澤東打倒異己,消除異見,發動文革,非程序性地控制中央權力的目的達到了,“中央文革”的最后五位成員,也全部志得意滿地進入了政治局,中央文革才悄無聲息地走進了歷史,從事實上的國家權力機構中墜落。
雖然中央文革存在的歷史并不長,但是,它對法治社會的傷害,深及筋骨。它存在一日,就是法治蒙羞一日。我們說,權力法定,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任何人,任何機構,要想擁有權力,必須獲得法律的授權,要想行使權力,必須在授權范圍內,依照事先確定的程序,亦步亦趨,不能像孫悟空大鬧天宮那樣隨心所欲,愛怎樣就怎樣。
遺憾的是,中央文革活躍的年代,權力法定猶如深夜時分的夢囈,偶爾有一兩個人發出哀嘆的夢囈,也沒幾個人聽見。那個社會根本就不是法治社會,講究的不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雖然法律長篇累牘,白字黑字,深入人心的還是宮廷政治的那一套。而憲法,充其量就是過年祭祖時高高奉上的冥幣——裝裝樣子而已。其時,憲法明明白白地規定,我國的國家機構由立法機關、國家主席、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構成。因為憲法確定了中共的領導地位,中共中央作為事實上的國家權力機構,也有其法理基礎。然而,“中央文革”變成國家權力機構的一部分,控制國家的大部分權力,實在是于法無據。它的存在,是對人大組織法的嘲諷,是對國務院組織法的蔑視,是對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的粗暴踐踏。
中央文革小組關系到黨的領導體制的變動,可謂茲事體大,可是,其成立卻完全由一人決定。至于那些事實上進入黨和國家領導人之列的中央文革小組的成員,也不是依照法定程序掌權的,他們躋身中央文革小組,或者是毛澤東個人決定的,或者是他的夫人搗鼓的,或者是奉命組閣的那個組長,都是根據毛澤東夫婦的態度圈定的。這一切,與當時的憲法精神明顯地背道而馳,憲法規定,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都是全國人大選舉產生的,國務院總理和國務院組成人員都是全國人大決定的,只不過前者是國家主席提名的,后者是總理提名的。
中央文革小組第一副組長江青,更是沒有按照憲法規定的程序,經歷過任何選舉、提名、任命,也沒有依據黨章規定的程序,進入黨的領導人的行列。但是,那個荒謬絕倫的年代,卻給了她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政治待遇。當上第一副組長不久,中共中央機關報轉發國家通訊社關于毛澤東第一次接見紅衛兵的消息時,竟然將她放在中國第四號人物的位置上,置于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行列。而她當時的職務,嚴格地說,只是中央辦公廳的一名秘書而已,但她和她領導的中央文革,對中國法治環境的污染,對法治社會的傷害確是難以估量的。
1967:死于群毆的部長
1967年1月22日凌晨,滴水成凍的北京,張霖之孤獨地死了,尸身被扔進火葬場的一間小屋子,斜臥在一塊冰冷的水泥地上,前額塌陷了,后腦勺上有個血跡已經風干的血洞,脖子上留下了累累勒痕。
這就是妻兒見到的最后的張霖之,共和國煤炭工業部的部長,文革中第一個死于直接暴力的部長。
幾個月前,聲勢浩大的文化大革命,像滔滔不絕的洪水席卷了神州大地,瘋狂的奪權運動,打倒領袖異己的風潮,不假思索地波及到張霖之這位河北南宮縣人,一位1929年加入中共的部長級高官。
張霖之的厄運,其實早在兩年前就埋下了種子。
兩年前的某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上,黨的主席和國家的主席坐在一起,辯論黨內有沒有“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主席說,有,張霖之就是。等到主席發動文化大革命,橫掃一切牛鬼蛇神,一位高級干部問主席,公交口誰是牛鬼蛇神,主席再開金口,說,張霖之就是。
在領袖走上神壇的日子里,張霖之注定是個在劫難逃的悲劇人物。
拉開悲劇大幕的是主席的夫人,她在人民大會堂接見在京的高等學府群眾組織代表的時候,劍指張霖之,說他是主席的某個政治異己分子的死黨。話音落地,關押隨之而來。在煤炭工業部的部屬院校北京礦業學院,今天的中國礦業大學的校園里,造反派攻擊他是領袖異己分子的死黨,是走資派,他不承認。于是,先是游行,后是批斗,先是文斗,后是武斗。
批斗來,批斗去,張霖之拒不認罪,弄得造反派的頭頭們很被動,面對中央文革領導小組,他們遲遲交不了成績單。
情急之下,造反派的頭頭們從全國各地煤炭系統調集造反派進京,參加批斗張霖之的大會。據說,一個月時間,批斗了50多次,口號是“敵人不投降,就叫他滅亡”。今天,我們還看得到一張歷史老照片,照片上是一個五六十斤重的鐵鐘一樣的礦工帽。這是用來批斗張霖之的工具。那個瘋狂的年代,喜歡給被批斗者戴上高帽子,來自山西煤礦系統的造反派,把它當做高帽子,讓張霖之戴。那玩意太重,豈是腦袋可以戴的。造反派想了個辦法,用繩索從四個方向拉起來,再扣在他的腦袋上。
若干年后,審判四人幫的特別法庭上,檢察官放映了一組幻燈片,張霖之跪在地上,頭戴鐵帽子,胸掛“某某死黨”的牌子,橫遭皮帶的抽打,嘴巴也被人扇來扇去。
人是血肉之軀,這位戎馬生涯中沖過來的,昔日的重慶市委第一書記也不例外??覆蛔』臃碌呐?,不肯停歇的毆打,58歲的他,后來連頭都抬不起來,死亡也就這樣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一個內心充滿法治觀念的人,可能會覺得這一切實在是不可思議。光天化日之下,距離中南海不過20里的地方,一個共和國的在職部長,一個按照憲法程序,經過總理提名并由全國人大任命的國務院組成人員,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就被造反者以“革命群眾”的名義,非法拘押、拷打,直至被剝奪生命。
打他的人,不是綁匪,也不都是惡貫滿盈的家伙,他們中,有的是學生,有的是老師,有的是普通的機關干部。張霖之做過十年的煤炭工業部長,多數人應該知道甚至認識他,為什么批斗得那么狠?除了人性中的惡,可能還有“大民主”在起作用。
批斗,就是批評加斗爭。按照憲法,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的權利,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控告和檢舉的權利。煤炭工業部是一個國家機關,貴為部長的張霖之也是國家工作人員的一份子,學生、老師、機關干部既有權利批評他個人,也有權利批評他領導的煤炭工業部。然而,憲法還對公民們履行批評建議權作出約束,禁止他們在批評國家工作人員的時候,侵犯同樣是公民的張霖之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由于公民的批評權毫無限制,終于發生部長被活活打死的悲劇。這是我們從張霖之的死得出的血的教訓。
但是,反思歷史,我們不能僅僅得出這樣的教訓,甚至僅僅從這樣的教訓出發,淡化、否定公民對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擁有的批評的權利。如果憲法所規定的公民的批評建議權,能夠不折不扣地落實,領袖就無法發動文化大革命,領袖的夫人就不能胡作非為,張霖之就不會被隨意扣上走資派、牛鬼蛇神的帽子,被侮辱,被毒打,進而以這種慘不忍睹的方式離開人世。銘記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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