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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物被打疑似歧視“標簽” 斐樂惹眾怒

    2025-11-25 12:13

    河南一女子在斐樂購鞋遭疑似歧視性備注,并被分享到會員群引發關注和爭議。23日,一位網友發帖稱她在鄭州一家“FILA KIDS”店面給孩子買鞋后,發現店員私下備注她“買雙鞋子都嫌貴”。

    該網友在帖子中寫道:“本來以為網上那些都是段子,沒想到發生在自己身上了?!敝苣┧谡氤?樓“FILA KIDS”帶孩子買鞋,該消費者表示,當日從進店到結賬不到十分鐘,孩子一共試了三雙鞋子,并使用了優惠券。

    然而,在該店店員把消費者的客戶添加截圖發在會員群時,備注中的描述標簽中顯示“買雙鞋子都嫌貴”。另一張微信群“正弘城5樓FILA KIDS會員5群”的聊天記錄顯示,店員還將其他顧客的類似備注發到了群里。

    不少顧客對此感到震驚,認為買鞋子使用優惠很正常,還有顧客“憤怒”表示要退群,并質疑店方的做法,不少人表示以后也不會再買。

    現實中,一些商家為了提供“個性化服務”,會對顧客購物軌跡進行分類備注,本來是為了精準對接需求、提升服務質量、優化顧客體驗,但有些不合時宜的操作,卻讓備注變成了傷人的“標簽”。網絡上常有人吐槽,偶然發現銷售人員給自己的備注,感覺被冒犯。

    類似案例在現實中并不鮮見,“砍價半天只買特價款”“挑三揀四最后不買”“穿得普通不像買貴的”“身材胖只能喝三分糖”……這些帶著偏見的描述充滿了對顧客的審視和刻板印象,完全背離了服務的宗旨。

    中國證券報援引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的話稱,從法律來看,把消費者體貌特征和個性特征貼上標簽,涉嫌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如果對貼標簽的顧客采取差異化措施,涉嫌對顧客構成歧視行為;如果貼上標簽在企業內部共享,涉嫌侵害消費者隱私權。

    2022年,海底撈就因給顧客體貌特征打標簽犯了“眾怒”。海底撈的標簽里包含有“體貌特征”,如“20-30歲,安靜,不吃胡蘿卜”、“20多歲瓜子臉嘴巴長得很好看,板栗色頭發,大學生,喜歡番茄鍋”、“1.68米左右,戴眼鏡,長頭發,圓臉型,25歲左右,喜歡在APP上投訴”等。對此,海底撈明確禁止對顧客個人信息如體貌等特征等進行任何備注,并排查整改,要求所有新增信息均需要通過嚴格審核。

    這些并非個例,據媒體此前報道,某奢侈品品牌曾因員工在內部系統備注“斤斤計較客戶”遭投訴,最終以公開道歉并整改系統收尾;某連鎖餐飲企業因給會員標注“難纏顧客”被市場監管部門約談。如今,這樣的事件沒想到在FILA斐樂重新上演,著實令人擔憂。

    極目新聞報道認為,斐樂作為定位中高端的品牌,理應尊重不同消費者的消費能力和選擇,而不是給顧客劃分三六九等。店員暗地里“蛐蛐”顧客,或許是個人職業素養缺失,但品牌究竟有沒有做好員工培訓,是否貫徹了正確的服務理念,為何會讓這種不尊重行為有滋生的土壤?

    商家對顧客的購物行為是否可以打標簽?從管理角度來看,適當的標簽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了解顧客需求,然而標簽的使用必須謹慎,避免帶有歧視性或貶義性的內容。否則,不僅可能構成侵犯顧客隱私,還可能引發法律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個人信息保護的權利。商家在收集和使用顧客信息時,必須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秱€人信息保護法》中也有“處理個人信息應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的相關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刪除非必要的個人信息記錄。

    在此事中,FILA斐樂店員對顧客的購物描述顯然帶有歧視性和貶義性傾向,反映出店員對消費心理的誤解,也反映出FILA斐樂服務培訓的缺失。對FILA斐樂中國品牌而言,此次事件不僅是一次服務失誤,更是對整個消費品牌服務理念的警示,事態發展極有可能引發更為嚴峻的信任危機。更為匪夷所思的是,涉事店長面對質疑選擇“解散群聊”,這種逃避態度進一步暴露門店管理在危機應對上的系統性缺陷,可以說是“一步錯步步錯”。

    在信息高度透明,且極易引發輿論的今天,尊重顧客、保護隱私、提升服務質量,是每一個消費品牌必須認真對待的課題,否則必然降低消費者對品牌的好感度和忠誠度。消費者選擇斐樂,不僅基于產品設計,更源于對品牌價值觀的認同。店員的不當行為,直接動搖了這種價值認同基礎,盡管FILA官方在事件曝光后迅速致歉,并承諾整改,但品牌信譽的修復仍需長期努力。

    此次事件也為整個消費行業敲響警鐘:在數字化管理工具深度滲透的今天,技術中立原則必須讓位于人文關懷。企業追求效率的同時,需時刻謹記,每一份消費數據背后,都是一個渴望被尊重的個體。唯有將“尊重顧客”從口號轉化為服務細節中的自覺行動,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筑牢品牌根基,贏得消費者的長期信任。

    斐樂和安踏是安踏集團旗下兩大主要產品,主要定位高端市場,上半年其營收141.82億元,占安踏集團總收入的37%。FILA由意大利的Fila兄弟創立于1911年,先后開發了高爾夫、網球、健身,瑜伽、跑步及滑雪等領域相關的運動鞋服。2009年,安踏以4.6億元從百麗手中拿下FILA在大中華地區的商標使用權和專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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