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介應推動司法改善
仇子明被通緝這件事,反映了中國記者的生存狀態是觸目驚心的,如果此類事情接連不斷發生,對新聞報道的環境和生態有極其惡劣的影響,不能開先例。
這件事情反映的問題都是老問題,比如司法地方化,導致地方以法治的名義,掩蓋一些見不得陽光的東西。整個社會應該有一個共識,保護記者的權益就是保護公眾自身,沒有記者的報道,很多損害公眾權利的問題你都不知道。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依賴于法治環境的改換,司法能不能改變。記者最好的保護自己的方式,是在做報道的時候不能失實。很多陰暗的角落想逃脫記者的監督,如果失實報道,他們會利用你的失實,對你進行打擊。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失實是最好的保護自己的原則。
一個尊重言論自由的國家,跟另外一個不同的環境可比性是很小的。對中國來講,還是要從中國的現實出發,新聞媒介應該努力成為推動司法改善的重要動力。并且,媒體自身彼此的呼應也很重要,今天一個報社的記者被通緝被抓,明天可能就是另一個報社的記者。媒體自身一定要有共同體的意識,如果我們不能就問題表達自己的抗議和質疑,這個事情少數只手遮天的人就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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