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中國文聯)200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國文聯本級和所屬機關服務中心等5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中國文聯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中國文聯本級和14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中國文聯2009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78 098.94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下同),均為財政撥款;中國文聯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68701.91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9397.04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中國文聯本級及所屬單位2009年度預算支出共計69 642.51萬元,占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89.17%。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5177.61萬元,其中2009年742.60萬元,占審計預算資金額的1.07%;賬務記錄等不規范問題金額13671.80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的問題金額2463.11萬元。上述問題對中國文聯2009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中國文聯2009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預算與財務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支出預算4140萬元未細化。
在中國文聯2009年度部門預算中,重點藝術項目扶持工程等3個項目預算4140萬元,未編制具體和明細的支出預算。
(二)未將經費補助2303.64編入部門預算。
2009年,中國文聯未將經費補助收入2303.64萬元編入部門預算。在上述經費的使用中,部分項目資金結余較大,其中預算為1006.12萬元的4個項目,當年僅支出130萬元,結余876.12萬元。
(三)少計收入184.51萬元和支出165.39萬元。
2009年,中國文聯將其他部門撥款、贊助費和資料費等收支在“暫存款”科目核算,造成少計收入184.51萬元和支出165.39萬元。
(四)多計支出270.39萬元。
2009年,中國文聯在向6個所屬協會撥付重點藝術扶持工程等專項資金830.77萬元時,會計記賬直接計作支出,至年底實際結余270.39萬元,由此造成多計支出。
(五)接受虛假或不合規發票報賬328.45萬元。
2008年至2009年,在中國文聯作為報賬憑證的發票中有虛假發票,報賬金額合計219.49萬元,有開票單位與實際收款單位不一致的發票,報賬金額合計108.96萬元。
(六)基本建設項目未按規定組織招標。
2009年,中國文聯在綜合辦公樓二次結構更改和裝修、新辦公樓照明亮化等改造工程中,未經招標就確定了實施單位,至年底已支付工程款5794.07萬元。
(七)對外投資4300.60萬元未在法定賬簿內反映。
至2009年底,中國文聯擁有對7個企業的股權投資4500.60萬元,其中4300.60萬元未在法定賬簿內反映。
(八)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
1.2009年,所屬中國攝影家協會、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在“其他暫存”等科目核算上級補助、贊助費等收支,少計收入合計1152.66萬元、支出合計632.94萬元。
2.2009年,所屬中國舞蹈家協會、中國書法家協會下屬事業單位的收入1126.95萬元和支出932.45萬元未納入這兩家單位的預決算。
3.機關服務中心2005年的對外投資50萬元,一直未在“對外投資”科目反映。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項目支出預算不細化的問題,要求加強項目預算管理,細化項目支出預算;對撥款收入未編入預算的問題,要求將全部收入納入預算,統一管理;對少計收支的問題,要求調整賬目及決算(草案);對使用不合規發票報賬的問題,要求予以糾正;對基本建設項目未按規定組織招標的問題,要求加強工程招標管理,避免此類問題再發生;對投資未在賬簿反映的問題,要求對投資、股權轉讓及收益情況進行清理,并與所辦經濟實體脫鉤。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中國文聯應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工作,完善預算編報,不斷加大項目支出的執行力度,并加大對所屬單位的監管力度,督促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中國文聯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采取措施糾正自查出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中國文聯高度重視,認真整改,制定了改進財務工作的四項措施: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如何做好項目支出預算細化工作;二是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規范國有資產處置;三是增強法制觀念,加強內部管理和對所屬單位的監督;四是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做好財務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同時,要求各部門對審計查出的問題立即進行糾正和處理,具備整改條件的立即整改,需要進一步研究落實的問題,限期整改。對使用不合規發票報賬的問題,大部分已從收款單位取得合法票據。對外投資未在賬簿反映的問題,已進行清理和糾正。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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