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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監會:保險償付能力總體穩定 兩壽險公司不達標

    張云2014-04-17 09:00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云 近日,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召開第二十五次會議,研究討論了2013年末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狀況和分類監管評價結果,審議決定了下一步監管措施。

    2013年,保險業償付能力總體上保持充足穩定態勢。各公司的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全年償付能力達標公司數量占比始終保持在98.6%以上,達標公司資產占比和市場份額占比均保持在99.7%以上,且絕大多數公司處于償付能力充足II類水平(償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2013年末,壽險公司中,7%的公司處于償付能力充足I類水平(償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間),90%的公司處于償付能力充足II類水平,僅有兩家小型壽險公司償付能力不達標,分別是信泰人壽和新光海航人壽;產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全部達標,7%的公司處于償付能力充足I類水平,93%的公司處于償付能力充足II類水平。

    2013年末,保監會對128家保險公司進行了分類評價, 按照公司風險狀況由低到高依次評定為A、B、C、D四類。其中,A類公司有36家,B類公司有87家,A、B類公司數量合計占比為96%,C類公司有1家,D類公司有4家,均為中小型壽險公司。保監會已對C、D類公司采取了針對性的監管措施。

    2013年,保監會針對償付能力風險對外發出了29份監管函,其中,投資風險提示1家次,限制投資渠道1家次,停止開展新業務1家次,責令增提準備金2家次,要求停止銷售違規保險產品7家次,暫停增設分支機構8家次,督促規范完善公司治理結構9家次。對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和C、D類公司,采取停止新業務、停止增設分支機構、責令增資、禁止購置大型固定資產、停止向股東分紅等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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