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彭友 針對長春市對購車者進行補貼的傳聞,一汽轎車(000800.SZ) 昨日發布澄清公告,承認了此事,同時表示該政策預計對公司業績影響較小。
長春市人民政府近日下發的長府發【2012】9號《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一汽集團自主品牌汽車市場銷售優惠政策的通知》文件中指出:對一汽自主品牌汽車實行“惠民”補貼。鼓勵長春市民購買一汽集團自主品牌汽車,對一汽集團在長春生產和銷售的自主品牌乘用車實行“惠民”補貼。補貼范圍為擁有長春市戶籍的居民并在長春本地購車落籍。補貼標準為:歐朗車每輛3500元,奔騰B50車每輛5000元,奔騰B70車每輛6000元,奔騰B90和奔騰SUV車每輛7000元。
本次優惠政策為對購車者進行的補貼,公司不因此產生直接收益。同時,由于補貼范圍僅限于在長春生產和銷售的自主品牌乘用車,且須為擁有長春市戶籍的居民并在長春本地購車落籍的情形,補貼范圍有限,該政策預計對公司業績影響較小。
另外,經該公司調查核實,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汽轎車銷售有限公司市場部沒有相關人員接受媒體的采訪,也沒有透露有關信息。
該通知中稱,加大政府公務用車采購一汽自主品牌汽車力度。按照國家制定的《政府公務用車配備更新管理辦法》,在規定的排量及價格范圍內,長春市所屬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公共機構配備、更新公務用車時,在同質同價前提下,鼓勵優先選購一汽集團生產的自主品牌汽車。同時,該通知也提到“一汽集團對政府采購的公務用車,應按不同車型給予市場指導價格下浮10%-15%的價格優惠”。目前,該通知的相關實施細則正由長春市汽車辦會同長春市財政局等部門制定,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優惠措施情況,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述優惠政策有效期從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該政策的實施將對公司自主產品在長春市地區銷量的提升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但由于自主車型的銷售毛利率較低,該政策預計對公司業績影響較小。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5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