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陳慧晶 8月10日,惠譽發表報告指出,由于地方政府被禁止發債,因此國有企業債券成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金融工具之一。
國企的負債已經成為地方政府最大的隱性風險。 在8月10日的報告中,惠譽通過5項指標來對中國地方政府做信用評級:體制框架、政治優先和治理能力、負債、財政預算、社會經濟水平。
惠譽指出,中國財政制度中的縱向失衡在在過去幾年間被迅速放大。2000年時地方政府開支僅占到整個公共部門開支的65.3%,到2010年時地方政府開支已經占到82.2%。而在收入方面,從2000年到2010年,地方政府收入在整個公共部門收入中的占比從47.8%上升到48.9%,僅略微升高了1個百分點。 此外,地方政府還負擔著重要的隱形債務。當中央政府開始鼓勵地方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資時,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成長起來的國有企業就為地方發展背負了巨大債務。
同時,財政赤字的增長使得地方政府更加依賴費用收入和借債,盡管地方政府的直接債務與其預算相比仍是較為溫和的。雖然地方政府債務的信息并沒有完全披露,但是從地方政府支付的利息上就可以看到債務負擔的增長。根據國家審計局對2010年地方政府債務的披露,2009年那地方政府的利息支付為1700億,到2010年時已經增長到3350億元。而利息支出僅代表了地方政府預算支出的0.5%左右。
因為雖然地方政府不能發債,但對國有企業的借款目前還沒有禁止的規定。根據2010年的審計報告,國有企業負債總額是10.7萬億。這其中,一部分國有企業是盈利的,而另一部分是不盈利的,需要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持才能完成建設項目。而對于這部分國有企業,其債務規模就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的潛在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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