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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立:積極探索建立轉型開放宏觀調控體系
    導語:作為發展中和轉軌中國家,我國的宏觀調控不僅要面對總量問題,也不得不面對結構和體制問題。西方宏觀經濟理論和發達國家實踐經驗提供不了比較成熟的理論指導和經驗借鑒,要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宏觀調控中面臨的問題,必須在宏觀調控理論和方法方面有所突破

    內容提要 作為發展中和轉軌中國家,我國的宏觀調控不僅要面對總量問題,也不得不面對結構和體制問題。西方宏觀經濟理論和發達國家實踐經驗提供不了比較成熟的理論指導和經驗借鑒,要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宏觀調控中面臨的問題,必須在宏觀調控理論和方法方面有所突破。宏觀調控體系要兼顧長期經濟發展和短期穩定、協調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與體制改革、結構調整密切結合、良性互動的進行復合調控。在調控目標方面要內部均衡與對外均衡兼顧,總量目標與結構目標并重,經濟目標與社會目標并重;在調控方式方面要注意短期措施與中長期措施結合,需求管理與供給管理結合;在政策工具方面要在注意運用財政、貨幣、匯率等常規政策手段的同時,適當發揮產業、貿易政策的協同作用和規劃、計劃手段的導向作用,同時配以深化改革加強政府管制等相關措施。由于開放宏觀經濟中,調控目標之間可能存在的沖突要求在政策工具之間進行必要的分工。為了實現政策工具的有效分工以及政策組合作用的最優化,則需要宏觀管理部門的協調合作。 

        一、加快建立健全適應轉型開放需要的宏觀調控體系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探索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以“邊學邊干”的方式,逐步嘗試運用現代經濟學意義管理宏觀經濟,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宏觀調控方法。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步入了新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對外開放和開放型經濟進入新階段,工業化、信息化、城市化、國際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經濟發展階段和體制環境發生了越來越大的變化,宏觀調控面臨新的任務和挑戰。對內面臨能源資源供給緊張,環境承載能力下降,以及經濟與社會發展、區域與城鄉發展不平衡等非傳統宏觀經濟問題。對外面臨開放程度和對外貿易依存度的逐步提高、外部發展空間不斷擴大的同時,對外失衡持續加大的壓力。如何在實現總量均衡的同時形成促進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的有效機制,如何在經濟增長的同時擴大就業、實現公平分配,使越來越多的人共享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成果,以及如何協調國內均衡與對外均衡,在經濟全球化和開放度不斷提高的背景下實現又好又快發展,都是宏觀調控面臨的新任務。 

    一是作為發展中國家國家,我們不僅面臨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所面臨的總量問題,同時也面臨發展中國家所普遍面臨的結構問題,并且往往是總量問題和結構問題交織在一起,結構問題制約著總量問題,結構問題不解決,總量問題難以解決?,F階段學術界和決策界接受比較多的現代西方宏觀經濟理論,也主要據此來評價我國的宏觀調控?,F代西方宏觀經濟理論和發達國家宏觀經濟管理實踐基本上都著眼于實現短期均衡、采取短期措施的被動性干預活動,對長期均衡和長遠發展等問題基本沒有考慮,對發展中、轉軌中經濟中普遍存在或者新出現的新問題缺乏針對性。因此,一些符合西方主流宏觀經濟理論的政策措施效果并不明顯,而我們從實際出發探索的一些具有一定針對性的政策手段和具體措施雖然效果比較好,但并未完全得到社會輿論認同。 

    二是作為轉軌中國家,我們在宏觀調控中不僅要面對發展中國家經常面臨的總量和結構問題,同時也不得不面對轉軌國家所普遍面臨的體制問題,體制問題也經常和結構問題交織在一起,且體制問題往往是結構問題的根源,體制改革不深化,結構問題難以徹底解決。這些困難和問題是其他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以及成熟宏觀經濟理論所沒有經歷的,發達國家的經驗和傳統宏觀經濟理論提供不了比較成熟的理論指導和經驗借鑒。 

    三是作為新興市場經濟國家,我國的對外開放程度不斷提高,對外經濟平衡問題也成為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對外經濟失衡不僅帶來了新的問題和挑戰,也在一定程度上將對外失衡轉換成為內部失衡,內外經濟同時均衡面臨嚴峻挑戰。我們關于宏觀調控體系框架和對宏觀調控的基本認識仍然停留在封閉宏觀經濟學時代,對開放狀態下的宏觀調控的特殊性認識不足,調控目標排序、手段選擇以及調控重點等出現一定偏差,政策措施針對性不強,影響了政策效果的發揮。 

    四是作為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大國,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要實現城鄉、區域,以及經濟社會、人和自然的協調統籌發展,建設和諧社會,宏觀調控面臨巨大的挑戰。我們宏觀調控所面臨的挑戰是空前的,同時解決這些問題矛盾重重、困難重大。

    要從根本上解決現階段宏觀調控中面臨的問題,必須突破傳統宏觀經濟理論的結論或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范式和條條框框,探索發展出更加符合發展中、轉軌中國家現實的宏觀調控模式。必須具有更加長遠的視角,把最優經濟增長建立在資源環境可承受范圍和可持續發展基礎之上,將經濟增長放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背景和大系統之中,從超宏觀的視角來觀察、思考宏觀經濟管理問題,將短期經濟增長與長遠經濟發展統一起來,將與短期增長和穩定相關的宏觀調控與長期發展相關的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技術進步、制度變遷等結合起來,形成兼顧長期經濟發展和短期穩定、協調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并與體制改革、結構調整密切結合、良性互動的復合宏觀調控體系:在調控目標方面要經濟目標與社會目標并重,內部均衡與對外均衡兼顧,總量目標與結構目標并重;在調控主體方面,要充分發揮中央政府在宏觀經濟管理與調控的主體定位與主導作用,同時發揮地方政府的在宏觀調控中的積極作用。在調控方式方面要注意短期措施與中長期措施結合,需求管理與供給管理結合;在政策工具方面要在注意運用財政、貨幣、匯率等常規政策手段的同時,適當發揮產業、貿易政策的作用,同時配以深化改革加強政府管制等相關措施。

        二、目標體系:對內與對外目標協調、最終目標與中間目標兼顧 

        1、總量目標排序:內部與對外均衡目標并重、經濟目標與社會目標兼顧 

        (1)在我國現階段內外經濟失衡嚴重的情況下,甚至可以把國際收支平衡目標放到更加優先的位置。開放經濟條件下宏觀調控的目的是同時實現內、外部均衡,國際收支平衡是與經濟增長、通貨膨脹以及就業同樣重要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在宏觀經濟政策的四大總體目標中,我們過去比較重視經濟增長和物價穩定目標,對就業目標重視不夠,國際收支平衡目標基本上沒有進入宏觀政策的目標體系。不僅對社會發展等目標關注不夠,也由于過分注重國內問題和內部均衡,對國際收支和對外均衡問題同樣重視不夠,帶來了一定的片面現象。探索適應改革開放新階段的宏觀調控體系的一個重要任務是建立開放宏觀調控體系,為此,不僅要按照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要求,把就業目標提高到與經濟增長、價格水平穩定同樣重要的位置來,同時也要求把國際收支平衡目標提到同樣重要的位置。在我國現階段內外經濟失衡嚴重的情況下,甚至可以把國際收支平衡目標放到更加優先的位置。 

        (2)既要注重經濟發展,處理好經濟增長與發展的關系,又要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關系,注重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推動社會和諧建設。傳統宏觀經濟理論和發達國家宏觀調控實踐中,宏觀經經濟管理的基本目標中,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以及國際收支平衡,可以說以經濟目標為主,雖然就業涉及社會問題,但仍然主要作為經濟問題來看待。在開放程度不太高的封閉經濟中,宏觀經濟政策的主要目標基本上是經濟增長和物價穩定等與國內均衡相關的目標,對國際收支平衡或者說對外均衡問題考慮不多。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是趕超型的經濟發展戰略,服從和服務于長期經濟發展戰略,改革開放以來,宏觀經濟政策的目標也基本上以經濟增長為主導,兼顧物價穩定目標,一方面以短期的經濟增長代替全面的經濟發展,甚至出現了片面追求經濟增長的“唯GDP”傾向。在一些時期和情況下,由于片面追求GDP增長,其結果陷入了“沒有發展的增長”。另一方面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對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均衡目標重視不夠,甚至在有些地方形成了忽視甚至依靠犧牲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而追求經濟增長的現象,對社會發展等目標關注不夠,還帶來了資源、環境等多方面的負面影響以及由此引起的社會問題。雖然社會發展問題需要主要依靠制度來解決,但宏觀調控可以適當加以配合。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必須兼顧經濟目標和社會目標,要在避免片面追求經濟增長速度而忽略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要盡量避免片面追求經濟增長速度和發展目標時對社會發展、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等的忽視甚至犧牲,要既注重經濟發展,又注重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與社會和諧。

        2、目標操作:最終目標與中間目標的兼顧,既要注重總量調節,又要注重結構優化和體制改革 

        發達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一般面臨的主要是總量問題,雖然在有些情況下尤其是在老牌的工業化國家,也有可能伴隨結構問題,但總體來看,總量矛盾是宏觀經濟面臨的主要矛盾,因此,宏觀經濟政策的基本目標都是總量目標。但作為發展中和轉軌中國家,我國不僅存在總量矛盾,同時也存在結構和體制矛盾,且結構因素和體制因素對總量目標的實現影響比較大,要實現總量目標,經常需要得到結構因素和體制因素的支持,理論上有必要將結構因素和體制因素作為實現總量目標的中間目標。轉型開放調控理論的調控目標對象是總量與結構并重的復合目標體系,總量目標是宏觀調控的最終目標,結構目標是為了實現最終目標而采納的中間目標??偭磕繕税ǎ航洕鲩L、價格水平穩定(應該包括商品價格、資產價格穩定)、就業增長(包括城鎮就業、農村就業,東部和中西部),以及國際收支平衡等四大目標。中間目標包括結構目標和體制目標,結構目標包括產業結構、區域結構、城鄉結構以及內外結構等,體制目標體是指形成促進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有利于宏觀經濟穩定的體制機制。結構因素和體制因素對總量目標的實現影響比較大,要實現總量目標,經常需要得到結構因素和體制因素的支持,理論上有必要將結構因素和體制因素作為實現總量目標的中間目標。轉型期的發展中國家,不僅面臨總量、結構、體制、模式交替矛盾問題,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外全面開放的條件下,宏觀管理還面臨比較突出內外失衡壓力,因此,現階段不僅面臨比較嚴重的總量尤其是內外失衡問題,也存在嚴重的結構失衡和深層次的體制障礙。由于市場發育不充分,市場機制不完善,在此復雜背景下,轉型期的發展中國家宏觀經濟管理或宏觀調控,不能只注重總量問題,還必須注重結構問題和體制問題。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平衡總量是宏觀經濟管理或宏觀調控的基本目標和最終目標,優化結構、改革體制等問題可以也應該成為宏觀經濟管理或宏觀調控過程中為了實現最終目標而采納的中間目標。 

        三、政策工具與手段:需求管理和供給管理并行,短期措施與長期措施并重,標本兼治 

        作為發展中和轉軌中國家,我國體制轉軌尚未完成,市場發育并不充分,市場體系不完善,市場機制不健全,存在比較明顯的市場失靈和市場缺位,利率、匯率、準備率、貼現率和稅率等傳統或者說常規的財政貨幣政策手段開始發揮作用,但受體制條件和外部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政策傳導不順暢,企業等市場主體對市場信號的反應不太敏感,利率、匯率、準備率、貼現率和稅率等傳統或者說常規的財政貨幣政策手段的效力受到一定的限制。針對體制轉型和擴大開放過程中總量、結構、體制、模式交替的特殊矛盾,不僅需要常規的經濟手段——財政、貨幣政策手段,也需要建立或放松管制等行政性手段與措施的配合。要在注意運用財年政、貨幣等間接手段的基礎性作用的同時,又不拘泥于使用間接手段,配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改革措施,用間接手段解決經濟問題,用行政手段解決地方政府層面的行政管理問題,用深化改革的方法解決突出存在的體制問題。需要在充分發揮財政、貨幣政策等常規經濟手段的同時,注意適當發揮行政和法律等必要的輔助手段,并注意宏觀調控與微觀規制、深化改革相結合。尤其是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克服了中觀環節在宏觀調控中的逆調節作用,且能夠頂住壓力,從轉軌階段的實際出發,有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既能夠體現宏觀調控的間接特征,又可以有效地克服了中觀環節的地方政府在宏觀調控中的逆調節作用。 

        1、解決總量和結構交織問題要注意發揮供給政策的主導作用 

        發達國家宏觀經濟運行中的矛盾主要是短期的總量矛盾,即需求不足的矛盾,因此,宏觀經濟政策主要是需求管理政策。在矛盾比較突出的時候,配合以一定的供給政策。從西方發達國家的政策實踐來看,需求管理是宏觀經濟管理的主要政策手段??傮w來說,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宏觀經濟方面的問題一般都是總量問題,總量問題一般通過短期的需求管理可以解決,因此,需求管理政策是發達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主要政策手段,供給政策本身還沒有成型,處于不斷的探索和變化之中,也沒有成為宏觀經濟調控的主要手段。作為發展中國家國家,我們雖然基本告別了短缺經濟時代,但需求矛盾和供給矛盾同時存在,相互交織,客觀上需要宏觀調控過程中需求管理政策與供給管理政策并重。與需求變化的短期性不同,受生產周期等因素的影響,供給變化過程相對比較長,且受結構、體制因素的制約比較明顯,因此,供給政策既有短期政策措施,也有中長期的政策措施,且以中長期的政策措施為主。在具體政策操作中需要注意短期措施與中長期措施的結合和配套。 

        2、解決總量和結構交織問題,要發揮規劃、計劃的導向及產業政策、貿易政策等的協同作用 

        在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宏觀經濟問題主要總量問題,最多是總量和結構性問題交織,一般情況下通過常規性的財政、貨幣政策手段即可以基本解決,遇到結構性問題時需要其他方面的配合。在發展中國家國家,往往在總量問題之外存在嚴重的結構問題,轉軌中國家又存在嚴重的體制問題,因此,在轉型期的發展中國家宏觀經濟問題不僅經常表現為總量問題,而且常常與結構問題、體制問題等交織在一起。解決總量和結構交織問題,除了充分發揮財政、貨幣、匯率的應有作用之外,還可以發揮長遠規劃、年度計劃以及產業政策、貿易政策的導向和協同作用。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是最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政策,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中的引導性指標可以對宏觀調控發揮一定的協同作用。尤其是年度計劃制訂時一般會考慮當前的宏觀經濟形勢及其發展趨勢來制訂年度指標尤其是引導性指標,在現階段常規財政、貨幣政策手段作用受到一定限制的情況下,可以也有必要發揮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對宏觀調控的導向作用。產業政策、貿易政策也屬于長期的經濟發展政策的內容,同樣可以對宏觀調控發揮一定的協同作用。作為促進產業發展和結構升級的產業政策,與生產能力和供給密切相關,可以作為供給管理的手段完成總量和結構調整目標。貿易政策可以配合匯率政策、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在調節內外均衡中發揮一定的導向和協同作用。 

        3、宏觀調控要與微觀規制相結合,發揮行政、法律手段的輔助作用 

        嚴格來講,政府管制屬于微觀范疇,因此,理論上又稱為微觀管制,是與政府的宏觀管理(宏觀調控)對應的重要政府職能。管制雖然不屬于宏觀調控的內容,不應該隨宏觀經濟形勢變化而變化,即不應該成為常規性的宏觀政策手段,但在有寫情況下是必要的。但與宏觀調控具有一定的互補作用。美國80年代結構調整中,在財政貨幣政策有效性逐漸減弱的情況下,為了克服“滯脹”矛盾,放松管制政策曾經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與美國情況不同的是,我國現階段既需要放松和撤消對產業活動不必要的管理與限制,尤其是對非公經濟、中小企業和中西部地區等帶有一定歧視性質的不必要的管理和限制,同時也要抓緊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規范的政府管制。以宏觀調控為契機,不失時機地深化包括壟斷行業的經濟性管制和普遍涉及衛生、安全、環境、資源等的社會性管制,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政府管制體系。通過管制的作用來解決不利于經濟結構調整、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宏觀調控的各種行為,克服管制缺位情況下無序投資所帶來的負面作用和對宏觀經濟的不利影響。 

        4、宏觀調控要與深化改革良性互動,發揮協同效應 

    體制轉軌時期宏觀調控受制于體制環境,體制改革到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宏觀調控的效果,因此,宏觀調控需要體制改革的協同與配合。我國近年來宏觀調控的特殊之處在于,由于經濟發展模式與財政、金融體制,以及外匯管理體制等共同構成了近年來宏觀經濟運行中諸多問題的動因,財政、貨幣政策等傳統宏觀調控手段和工具在體制張力面前都是蒼白的。解決這些問題,短期需要運用財政貨幣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但這些措施雖然是必要的,但就實質而論,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從長遠來看,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深化財政、金融、外匯管理和價格改革,需要通過改革,積極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發展模式升級,形成具有內在穩定機制的經濟增長方式和發展模式。深化改革、轉變發展模式和增長方式如同建立健全微觀管制一樣,本身雖然不屬于宏觀調控的范圍,但可以為調控創造有利的條件,同時,通過體制、管制等的約束作用以及新的發展模式和增長方式的自穩定機制與宏觀調控形成合力,這是轉軌時期宏觀調控的特殊需要。 

        四、宏觀經濟政策分工與宏觀管理部門的協調合作 

        開放宏觀經濟中,調控目標之間可能存在的沖突要求在政策工具之間進行必要的分工。為了實現政策工具的有效分工以及政策組合作用的最優化,則需要宏觀管理部門的協調合作。 

        1、宏觀經濟政策分工配合要求宏觀經濟管理部門機制性協調 

        開放經濟條件下,宏觀經濟均衡不僅包括內部均衡(無通貨膨脹的充分就業等),也包括外部均衡(國際收支平衡),需要內、外部同時均衡。國際收支均衡成為與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同樣重要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開放宏觀的政策目標體系,有些目標之間是兼容的,有些目標之間則存在沖突——正如經濟增長與通貨膨脹之間可能存在交替關系一樣,經濟增長、物價穩定與國際收支均衡之間也存在交替關系。在開放宏觀經濟的特定運行區間:衰退失業、經常賬戶逆差和通貨膨脹、經常賬戶順差兩種情形中,會出現內外均衡目標之間政策方向的需求存在沖突。據此,我們可以將開放條件下宏觀調控分為兩種情況:當內外均衡對宏觀經濟政策取向的要求之間不存在沖突的情況下,宏觀調控的主要政策工具——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可以采取“雙松”或“雙緊”政策組合,二者可以齊抓共管,相互之間不需要分工,各個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可以各司其職、各行其是,不需要特別協調。但當內外均衡對宏觀經濟政策取向的要求之間存在沖突、需要財政、貨幣政策等采取“松緊搭配”組合時,按照開放宏觀經濟學理論,為了解決政策目標之間的沖突、同時實現內部和外部均衡,需要對政策工具進行必要的分工,一些政策調整內部均衡,一些政策調整外部均衡。政策工具分工的意義不僅在于提高某項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也可以通過不同政策的組合實現整體調控目標,尤其是多個政策目標之間存在沖突的情況下,可以運用某個政策工具實現特定政策目標,同時以其他政策工具來對沖前者可能引發的負面影響,從而實現整個政策組合作用的最大化和調控效果的最優化。為了實現不同政策工具之間的分工配合,宏觀經濟管理部門之間需要統籌協調、分工協作,建立制度化的協調機制。 

        2、建立制度化的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協調機制 

        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協調合作的主要任務是交流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意見,并同時分別從政策需求和政策供給的角度討論政策組合和不同政策工具的分工。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協調機制包括宏觀經濟政策綜合統籌部門和宏觀經濟政策工具主管部門。工具主管部門包括主導政策主管部門和輔助政策主管部門,主導政策工具主管部門主要是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主管部門以及規劃和投資主管部門等,輔助政策工具主管部門包括相關的產業、貿易主管部門和有關監管機構。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協調機制可以分兩個層次,第一層次為綜合統籌部門和主導政策主管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是主要和核心協調機制,可以稱之為協調機制Ⅰ——“1+2”協調機制。第二層次為綜合統籌部門、主導政策主管部門與輔助政策工具主管部門的協調機制,可以稱之為協調機制Ⅱ——即“3+X”協調機制,是對“1+2”核心機制的補充。宏觀經濟政策綜合統籌部門是協調機制的協調人或召集人,主要負責綜合分析宏觀經濟運行態勢,并提出對宏觀調控政策的總體需求預案,在與宏觀經濟政策工具主管部門進行協商基礎上進行政策分工和統籌協調。宏觀經濟政策主導工具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根據宏觀調控的總體需要和主管的政策工具的分工需求,從政策供給及可行性角度提出政策措施預案,與與會各方進行討論協商,并負責政策工具的相關決策和具體執行。輔助政策工具主管部門主要從對政策工具的需求以及特定政策工具的可能影響等方面反饋意見,供綜合統籌部門和主導工具主管部門決策與協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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