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驗豐富的人讀書用兩只眼睛,一只眼睛看到紙面上的話,另一眼睛看到紙的背面——歌德】
今年8月2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召開,為期五天的議程安排中沒有《預算法(修正案)》三審。然而,早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初確定的2013年立法工作計劃中,《預算法(修正案)》被列為“繼續安排審議”的法律草案,原計劃在8月三審。此次失約讓《預算法(修正案)》的出臺時間延后。
這已經不是《預算法(修正案)》出臺時間第一次延后。2004年全國人大正式啟動《預算法》修訂,“預算法屬于本屆人大任內審議且必須完成的59件法律案之一”。2006年全國人大立法計劃里,被安排在當年10月上會提交一審,但這一時間表,最終并未實現。
2011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全國人大主導的預算法修正案一稿;12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此草案,但爭議較大。2012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財政部主導的修訂草案,7月將其在全國人大官網上公開,向全國征求意見,一個月內征集意見33萬多條。
預算修法為什么一波三折?為什么引起廣泛關注?本期中國談話請來了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對這些問題進行解讀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