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上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盯緊開發商資金流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雅楠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財政局和地稅局聯合通知,北京上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容積率小于1.0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按照銷售收入的3%預征土地增值稅,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按照銷售收入的2%預征土地增值稅。之前,北京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1%。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該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執行。
北京市的這一調整并非空穴來風,早在今年5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就曾出臺《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劃定了土地增值稅預征的最低限: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并要求各地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產確定適當的預征率。
上海市先于北京于10月份按照國稅總局的通知對預征率進行了調整,除保障性住房外,住宅開發項目銷售均價低于項目所在區域(區域按外環內、外環外劃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價格的,預征率為2%;高于但不超過1倍的,預征率為3.5%;超過1倍的,預征率為5%。
此外,廣州、武漢等地也紛紛上調了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表示,提高稅率會減少項目利潤,但如果項目需求旺盛, 開發商還是可以將稅負轉嫁到買方頭上。
楊紅旭還表示,上海土地增值稅的上調比北京更為嚴厲,但是目前對上海樓市價格影響不大,才出的政策,落實需要一個過程。
截至11月底,北京今年商品房期房銷售面積為1154.4萬平方米,現房銷售面積為527.2萬平方米,按照商品房均價2.2萬元/平方米計算,總交易額約為37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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