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案發后,陳曉被任命為董事局代主席,一個月后轉正。國美電器董事會成立了特別行動委員會來應對這一危局。
除了陳曉為空降兵,王俊洲、魏秋立均為黃光裕創業期的左膀右臂,為黃光裕私人代表。當時市場一致判斷是,陳曉時代的國美依然姓黃,陳曉只是救火隊員。
但權力在不知不覺中慢慢分化。
融資成為必然的選項,但這成為大股東與國美的經理人直接沖突之始,也成為國美共和之路的原點。
2008年12月初,國美電器董事會提出一份增發20%普通股或可轉債的計劃。
面對資金緊繃的危局。黃光裕方面也陸續推薦了一些投資者給陳曉。黃家的人士稱,這些都被陳曉以各種理由推掉了,復星的郭廣昌就曾經與陳曉接觸過,但最終未果。
國美電器方面稱,當時能夠接受對原股東如此保護的投資方唯有貝恩。董事會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公司的融資,解決公司生死存亡的資金瓶頸,整體方案是董事會在當時的情況下做出的有利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最優選擇。
2009年6月22日,國美對外披露了有貝恩資本參與的、包括增發可轉債以及配售新股相結合的融資方案,獲得32億港元資金。
根據之前的注資協議,貝恩資本持有國美15.9億元可轉債,同時有權將其轉換為10.8%的國美電器股權。
貝恩的進入是國美架構的轉折點,從此之后,國美要回到過去將付出沉重代價。貝恩資本入股時與國美達成了一系列協議包括:
確保貝恩資本董事人選:根據協議,國美電器需盡力確保貝恩資本方面的董事人選。如果國美電器違約,貝恩有權要求國美電器以1.5倍的代價即24億元贖回可轉債。
現有團隊的治理被鎖定:協議規定,如果陳曉、王俊洲、魏秋立三個執行董事中兩個被免職,就屬于觸發國美違約的特殊事件。
陳曉地位的鞏固:陳曉以個人名義為國美電器做貸款擔保,陳曉的離職將會解除擔保。陳曉被免的結果很可能觸發上述違約條款。
但這一切沒有能夠讓黃光裕家族及時了解,黃光裕家族代表對本報稱,引入貝恩的過程他們并不是很清楚,因為從談判開始陳曉不再透露任何信息。理由很簡單:保密期只有董事會成員能夠了解。
最終三方達成了妥協,“我們提出可以降低股權,但不能失去控制權,主要是爭取發債規模,最終確保在供股后,大股東持股比例保持在30%以上,避免今后提出要約收購的風險”,黃氏家族的人稱。之后,黃光裕方面認購了全部新股,將其股份增加到34%。
國美新聞發言人趙彤稱,黃光裕在資本市場上進行違規操作,使得投資者以及供應商都會對國美產生了不信任,在這種情況下,貝恩肯定要謹慎一些,才會在董事會里派駐更多的董事。
重塑核心
貝恩資本的進入,加速了國美架構的重塑。
2009年7月29日,貝恩資本融資方案公布的次月,國美董事會改組,新成立執行委員會。陳曉、王俊洲、魏秋立成為執行委員會成員。
這個執行委員會成為運營的最高權力機構。集團日常管理和運營的監督,包括聘任、罷免集團副總裁或以上級別的高管都納入這一機構之下。決策核心成形。
國美電器的股權激勵隨之展開。
2009年7月,國美電器宣布把占現有已發行股本約3%的股權授予105名高管激勵方案總金額近7.3億港元,激勵范圍至為廣泛,覆蓋了副總監以上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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