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四名廳級干部受賄被判
經濟觀察網訊 記者張曉暉 近日來,重慶四名廳級干部因為涉嫌受賄被重慶法院逐一宣判。這四名廳級干部分別是原渝中區區委副書記鄭維、原渝中區副區長王政、原沙平壩區副區長陳明和原江北區委常委傳志福。
其中,王政在1999年至2007年6月的六年間,利用職務便利,34次收受地產商賄賂966萬元,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而原江北區委常委傳志福,則因為進京跑官要官,花費200余萬元而東窗事發,最終法院認定其受賄金額達到399.6萬元,終審判決傳志福無期徒刑。
原渝中區委副書記鄭維6年里收取房地產商賄賂12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原沙平壩區副區長陳明,則因為低價購買門面,構成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王政的妻子,重慶統戰部副部長羅靜虹則另案處理。
重慶此次公開審判五位廳級干部,顯示出重慶政府的反腐決心,對于重慶官場而言,亦引起不小的震動。
市委書記薄熙來新上任之際,民眾通過各種途徑表示,希望新一屆重慶領導班子能夠加大治腐力度,整頓重慶干部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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