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呼蘭區原區委書記傅豐志受賄被判刑16年
經濟觀察網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紀委獲悉,原呼蘭區委書記傅豐志因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據悉,2007年9月,道里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傅豐志一案。經審理確認,傅豐志于1998年9月至2006年10月期間,先后利用擔任中共方正縣委書記、中共呼蘭縣委書記、中共哈爾濱市呼蘭區委書記職務的便利,索取、收受多人的賄賂款,并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已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被告人傅豐志因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 (來源:黑龍江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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