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仍由中央代發 今年2000億延長還債期(1)
經濟觀察報 記者 席斯 既想多發些地方債,又苦于還款期限過短,在2009年中國首次由中央代發2000億地方債滿一周年之際,地方政府的心態有些矛盾。這一問題在2010年的地方債發行前已有所調整。
本報獲悉,2010年地方債發行額度以及分配已由國務院批復,待下月地方人大常委會審議。
2010年地方債總額仍為2000億,也仍由中央代發。不過在還債期限上,由去年的3年期,調整為3年和5年期兩種,在各省間的分配額度也進行了調整。
延長還債期
因為配套資金沒有按時到位,并挪用于地方項目,寧夏地方債份額比去年減少了,30億份額調減為今年的26億。
2010年地方債分配額度根據去年地方政府使用情況做了相應調整。如項目沒按上報進度進行、配套資金遲遲未能到位或違規用于其他項目的省市,其地方債額度均有不同程度減少。那些民生項目多,去年使用情況良好的省市則拿到了比去年更多的份額。
2009年,中國首次以中央代發的形式發行了2000億3年期地方政府債券,用于地方政府保障民生投入和一些公益性項目的建設。
債券發行后,中央部委以及全國人大對地方債使用情況做了多次調研和核查。去年5月,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穆虹向全國人大匯報時提及:“地方政府在地方債資金使用上存在一些問題,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沒有集中用于新增中央投資項目上,造成部分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投資到位率低?!?/P>
“中央對地方政府去年地方債使用情況掌握非常清楚非常細,所以今年對分配額度做了很細致的調整”,一位地方政府官員說。
盡管2000億的地方債對于這一輪地方政府的投資來說只占非常小一部分,但因利率低還是受到很多政府尤其市縣政府的歡迎。
除了按照使用情況增減額度外,今年地方債代發的另一個變化是對債券期限做了調整,3年和5年兩種期限的債券按比例分配于各省。分配原則為,債券額度20億以下的省3年期和5年期分別占50%;20億以上的其3年期債券占70%,5年期占30%。
去年從第一批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開始,財政部就跟蹤調研地方債使用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到年底時,很多省提出,3年期債券期限過短,地方尤其市縣級政府按時還款難度大。
而早在2009年第一次發行地方債時,就已規定如果屆時還本確實存在困難,經批準,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發行1至5年期新債券,逐年借新還舊。
但這一條規定在地方看來執行可能不大?!?009年全國上下刺激經濟的背景下,地方債務規模迅速膨脹,中央現在不敢輕易承諾再發債,哪怕很少?!币晃唤咏斦康娜耸空f。
面對地方實際困難,財政部選擇了延長2010年部分地方債期限。
用得起還不上
“用得起還得上”,是去年首次發行地方債前財政部強調最多的一句話,并要求地方政府建立還款準備金制度,提前安排還款本息。
但一些市縣至今沒有建立還款準備金,而是寄望中央財政或省級財政能夠代為償還這些地方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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