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觀察報 評論員 楊陽 在阿里巴巴遞交IPO文件之前,總會讓人感覺它可能還對香港抱希望。很多人把阿里幾天前的“赴美”宣言最后三句看成是其對香港的最后一次“隔空喊話”——“我們尊重香港現時的相關政策和出發點,并將一如既往地關注、參與并支持香港的創新和發展。未來條件允許,我們將積極參與回歸內地資本市場,與內地投資者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長。”
在阿里向美國遞交IPO文件之前,馬云的每一步,都有人說是在給香港施壓。按照阿里此前與雅虎簽訂的2015年12月之前上市就可以回購12%股份的約定,如果不能讓香港盡快做出有利阿里的決定,就須速速赴美上市——否則將失去回購12%股權的機會。
但是阿里想在香港上市就必須給香港留出些時間修訂《上市條例》,而時間可能不夠了。雖然香港方面可能會失去一個體量如此巨大,前景如此被看好的公司,但事情就是這樣,因為香港股市和A股不同,香港IPO實行備案制,即準上市公司充分披露企業歷史、經營、行業、管理層等信息后,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如港交所上市委員會聆訊)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這其中要遵守的法例是《上市條例》和《證券及期貨條例》?!渡鲜袟l例》頒布至今已有110次的修訂。和倫敦交易所一樣,香港對“同股同權”很是看重,即公司的話事權應和所持股份比例相符,也就是平時說的“一股一票”,若公司管理層所持股份低于其他投資者,不應有更大的話事權。
若阿里堅持要以“合伙人制度”在港上市,前提是香港修訂《上市規則》。在香港,涉及法例的重大修訂,需要由港交所和證監會一同向業界發出咨詢邀請,各界表達修例意見,監管機構聽取后總結。若贊成修例,還需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通過,在立法會接受議員提問和投票。以上程序走完,修例才最終成事。
《上市條例》最近一次重大修訂,是保薦人就虛假陳述需負刑事責任。由證監會領頭,2012年5月初開始公眾咨詢,為期兩個月,12月證監會公布意見總結。證監會提出修例的建議后,需要經政府和立法會通過才能生效。故此次修例由2012年年初提出草案,至2013年10月施行,歷時22個月。這已算是高效,有些富有爭議的修例歷時數年。
如果按照阿里巴巴希望的2015年12月之前IPO算時間,香港如果還不盡快做出決定啟動修訂程序,時間上就來不及了。
或者,最后那三句充滿“友好”態度的宣言不是為了將港交所的軍,而是為了兩個“干兒子”:今年1月份阿里巴巴集團聯合云鋒基金以1.7億美元認購中信國際電訊增發新股,持有中信國際電訊54.3%的股份,其中阿里巴巴集團持股 38.1%,云鋒基金持股16.2%。3月份,阿里巴巴集團又以62.44億港元認購文化中國傳播擴大后已發行股本的60%。如果真按外電所傳,阿里巴巴于3月25日遞交IPO文件,那么為了這兩家在香港上市的“干兒子”馬云也不能跟香港撕破臉皮。
阿里巴巴赴美上市的公告,香港不難解其中深意,但《上市條例》是否會因阿里巴巴修改尚無定論,但即便香港不修訂《上市條例》最終的結果也就是美國上市,不過不利的問題是美國投資者對于中國概念股已經疲勞,很多在美上市的中國互聯網企業都被低估;還有阿里巴巴因為私自轉移支付寶事件,信用倍受質疑,而且淘寶的假貨問題難以得到完全解決,在美上市有盜版風險。對于阿里而言,美國只能是次優選擇。更何況還有騰訊在香港股市叱咤風云,惹人眼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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