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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量化歷史研究告訴我們什么?
    導語:

    陳志武/文

    之前對歷史的探究要么過于意識形態化,要么又過于側重朝代史、政治史,就如電視古裝戲幾乎走不出宮廷斗爭的話題;還有就是過于定性,停留在史料整理和描述性層面,即使對歷史事實背后的因果關系下結論,也只是猜測性的,很少從統計意義上進行嚴謹的邏輯推論,做排他性實證論證。

    單純定性研究方法的不足是明顯的。最經典的例子之一是晚清于1906-1907年啟動預備立憲改革,由于在時間上正好是清政府垮臺之前的五年左右,所以,盡管嚴謹研究會告訴我們是清政府啟動憲政改革太晚而難以挽救其命運,但還是有不少人愿意下“憲政導致政權滅亡”這樣的因果結論,就好像是看到阿炳是瞎子,就下結論“如果想拉好二胡,就先要把眼睛弄瞎”。而科學嚴謹的量化研究則是把歷史上進行過立憲改革的各個國家放在一起,列出各國憲政改革的長期結果,構成大樣本,然后系統檢驗是否真的是“憲政導致政權滅亡”。

    歷史研究中一手史料整理、描述性工作極其重要,但那是整個研究過程中的第一步,不是全部。研究的最終目的還是希望從歷史經歷中領悟到、學到一般性的道理,學到對現時和未來人類社會都有價值的規律知識。史料海洋給我們提供的是人類經歷的數據資料,這些資料是我們證明證偽社會科學各領域的理論結論的基礎數據。關于歷史的任何一項假設都可以、也都應該放到史料數據中去檢驗,否則就只能是一種猜想或假設。

    下面我從四方面介紹第一次量化歷史講習班講授的內容,考慮到篇幅,不能介紹每位學者的研究,但希望以下四方面能讓我們對量化歷史研究的特點有所了解,特別是最近二十余年量化歷史研究的成果如何啟發影響了學界的視角。

    “人類歷史中其實只發生了一件事”

    講習班的第一天由 Gregory Clark 教授開授。Clark教授出生于蘇格蘭,在劍橋大學上大學,哈佛大學讀博士,之后先在斯坦福大學任教,接著在加州大學任教授。他的研究領域包括世界經濟史和社會史。他講授的第一個主題就是:“人類歷史中其實只發生了一件事,即1800年前后開始的工業革命。只有工業革命之前的世界和工業革命之后的世界之分,人類其他的歷史細節有意思,但不關鍵。”為什么呢?從大的方面看,世界人均GDP在1800年前的兩三千年里基本沒有變化,工業革命之后才逐漸上升。微觀方面,工業革命之后人類生活方式、社會結構、政治形態以及文化內涵都有本質性的大變革。

    按照史學家麥迪森的估算,公元元年時世界人均GDP大約為445美元(按1990年美元算),到1820年上升到667美元,1800多年里只增長了50%。同期,西歐國家稍微好一些,但也只是從公元元年的450美元增長到1820年時的1204美元,英國作為工業革命的發源國也大致如此。而從1820年到2001年的180年里,世界人均GDP從原來的667美元增長到6049美元。由此足見,工業革命帶來的收入增長的確是翻天覆地的。

    工業革命之前的人類既然沒有實現財富增長,那他們都在忙些什么呢?那個時期,不管是東方還是西方,不也在經歷各時期的改朝換代嗎?Clark教授認為,“其實用不著被那些表面的東西所誤導”,在工業革命之前,人類社會一直沒有走出“馬爾薩斯模式”,即在生產率不變的情況下,自然災害或戰爭導致人口死亡,使接下來的人均收入增加,為生育率上升、人口增長提供條件;可是人口增長后,人均土地和人均收入會減少,使生存挑戰越來越大,導致戰爭的發生并使接下來的人口又減少,在這個周期中循環。

    過去多年里,Clark教授嘗試從不同角度研究工業革命之前與之后社會的差別,也以此分析工業革命為什么首先在英國而不是在別處發生。

    在英國,大約從14世紀開始,任何已故人的遺囑首先要在郡法院登記并檢驗后才能生效,這些遺囑材料包括已故人的年齡、子女及其他親屬、職業、各類財產、收入、教育、社會地位等情況。英國各郡基本把自14世紀以來的遺囑材料完整保留至今,成為Clark教授以及其他眾多學者的研究基礎。

    Clark教授通過對英國人遺囑研究發現,在工業革命之前,英國人的生育率跟財富水平高度正相關:越有錢的夫妻,小孩數量越眾。在16世紀期間,最富的三分之一英國人死時平均還有4至6個小孩健在,中等財富的英國人離世時平均有3.5到4.5個小孩健在,而最窮的三分之一英國人離世時只有不到3個小孩活著。到18世紀末,基本情況仍然是越富有的家庭小孩數越多,只是每家的小孩數量都降到4個以下,并且各財富階層間的小孩數量差距明顯縮小。

    工業革命于18世紀末到來之后,一直到1880年左右,小孩數量就基本跟財富水平沒有關系了。而從1880年到1980年的100年間,情況正好反過來:越窮的英國人,小孩數量反而越多,完全改變了工業革命之前“適者生存”、“有錢者生存”的規律。

    也就是說,Clark教授從生育率跟財富的關系、從小孩生存概率跟家庭財富的關系這些微觀指標,證明了一直到工業革命之前的18世紀,英國社會也沒走出馬爾薩斯式陷阱,還是在“適者生存”、“有錢者生存”的原始狀態循環。只有到工業革命后,人類社會才開始走出馬爾薩斯式陷阱,社會結構也開始改變。窮者還是追求小孩數量,而富者更注重小孩的質量和自己的生活品質。他發現工業革命之后,雖然窮人的小孩數更多,但富人的平均壽命更長,這可能是后者更側重生活質量的結果。

    Clark 教授的研究結果對中國的歷史研究也很有啟發。按照麥迪森的估算,公元元年時中國的人均GDP為450美元(跟西歐一樣),到洋務運動的起點時也僅為530美元。在人們的基本生活水平幾千年沒變化的情況下,那些制度與文化體系是經歷了幾千年的檢驗,還是只經歷了幾年、一兩個朝代的考驗,不存在本質性差別。從這個意義上講,在收入與生活方式處于靜態不變的狀況下,那些朝代到底叫“漢朝”、“隋朝”、“唐朝”、“宋朝”,還是“元朝”、“明朝”或“清朝”,這些細節意義不是那么大,至少沒有原來我們強調的那么大。

    按照這一道理,或許除了以日、月和地球的轉動定義的日月年這樣的時間單位之外,還應該以世界人均GDP(或者國家人均GDP)的翻倍來定義時間,世界人均GDP每翻一倍算一個時間單位,可以叫“一翻”。從公元元年到1820年世界人均GDP增長0.5倍,那1820年在收入增長意義上實際只過了“半翻”時間,而1820年后的100多年實際過了“八翻”時間。收入翻倍數越多,對社會結構、對制度的壓力考驗就越厲害,引發的變革要求就越強。

    用這種方式看,中國只有兩段歷史:鴉片戰爭之前的中國和1860年代洋務運動之后的中國。鴉片戰爭敲開了國門,洋務運動具體把工業革命請進了中國,由此真正把引發社會變革的工業技術和相配思維方式帶入中國,讓中國有機會走出困擾社會幾千年的馬爾薩斯式陷阱,結束過去重復的靜態朝代更替周期。從這個角度把握中國歷史,不僅幫助我們理解今天是怎么來的,也更能幫助我們判斷中國將往哪里去。

    是姓氏固化了社會階層嗎?

    姓氏是一個人的血緣背景關系的標志和符號。當社會普遍根據姓氏判斷血統出身時,姓氏就成了家庭血統、出身背景信息的載體,各社會階層之間也最終因此而難以流動。人類最初是沒有姓氏的,因此也沒有將人們分門別類的明顯符號,社會階層也不容易一目了然地區分。

    中國屬于最早推出姓氏的國家之一。在周朝以前,貴族除了有姓之外,還往往以國、官位為氏。而一般人只有名,沒有姓,也沒有氏。春秋戰國時期,姓氏制度發生根本變革,姓、氏的差異漸漸模糊。戰國以后,平民也有姓,百姓遂成為民眾的通稱。秦漢以后,姓與氏合一,遂稱“姓氏”。唐宋后中國姓氏學逐步定型。

    英國原來也只有名,到13、14世紀才出現姓氏,一開始也是只有貴族才有,后來逐步擴散至一般平民。到1400年,大多數的英格蘭、蘇格蘭人都有了姓氏,但還是有部分人到17世紀,甚至更晚才有姓氏。英王亨利八世(1491年-1547年)曾經下令:“婚生子女必須登錄父親的姓氏”。英語姓氏的形成規則大致有以下六種:1. 按職業:例如,Smith(金屬工匠)、Baker(面包師)、Archer(弓箭手);2. 按個人特征:例如,Short(矮個)、Brown(棕色,膚色較黑)、Whitehead(白頭,頭發較白);3. 按居家環境地理特征:例如,Hill(住山上)、Riverside(住河邊);4. 按地名:例如,London(倫敦)、Oxford(牛津)、Sheffield(謝菲爾德);5. 從朋友、自己居住或擁有物業的名稱得來;6. 按父名或父系祖先之名而衍生、或由族群名產生:例如,按父名或父系祖先有Richardson?。≧ichard的兒子),按族群名有Macdonald、Forbes等。德國、法國、丹麥等西方社會,印度、日本等亞洲社會的姓氏規則也大致如此,姓氏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記錄下血緣和出身背景信息。

    中國人命名的規則是姓氏不區分個體而以名區分彼此,西方社會則反之。在中國,王姓、陳姓等不含有太多信息,但名可以區分不同人;而在英國、美國,名為Peter、David、Ed-ward的人太多,而姓氏則往往更加獨特。在中國,超過100人的姓氏只有4000多個,而美國超過100人的姓氏則多達20余萬。因此,相對而言,姓氏在美國等西方社會所包含的血緣與出身背景信息比在中國更多,更能阻礙社會階層的流動。

    Clark教授在講座中介紹,以往關于社會階層流動性研究只停留在父子代際傳承的層面,而不是基于整個家族是否“一人當道,雞犬升天”。但是,如果是以姓氏作為代際研究的基礎,則可以把這種情況包括進來。

    他具體講到兩方面的研究。其一,如果只按照父子收入的相關系數來研究代際地位固化程度,那么,根據英國自14世紀以來的遺囑檔案中記錄的家庭收入估算,家族地位固化程度只有0.4,亦即父子收入的相關系數只有40%;如果用同一姓氏的相連兩代英國家族的平均收入計算代際相關系數,那么英國人代際相關性高達75%,說明英國社會階層固化的程度遠高于以前的估算。而且,如果把過去七個世紀分成不同時間段,英國社會財富階層的連貫性基本沒有變化,富有的姓氏有70%-80%的可能性一代后繼續富有,有50%左右的概率在兩代后仍然富有。對中國、美國、日本、瑞典、印度、智利等國家而言,基于姓氏估算出的社會流動性也都遠低于基于父子收入的相關性。各社會的階層固化程度比我們原來理解的高很多,其背后的制度、文化以及其他原因都值得深入研究。

    其二,Clark教授把1200年到2012年英國劍橋大學、牛津大學歷年學生名冊放在一起,研究各罕見姓氏的學生占比相對于這些罕見貴族姓氏占整個英國人口比及變化。結果他發現,罕見姓氏占牛津劍橋大學學生的比重100多年前是這些姓氏占整個英國人口的8倍,到現在,這些姓氏的牛津劍橋學生占比還是他們在整個英國人口占比的兩倍。自13世紀以來,精英姓氏子女一直比一般姓氏更能進牛津劍橋等貴族大學,今天仍然如此。如果用政治精英取代貴族大學的就學機會,那么,在英國,政治精英階層自13世紀以來則更加固化,“官二代”有91%的可能性繼續為政治精英。

    Clark 教授把姓氏研究方法應用到了中國。具體而言,他們以長江下游的縣為基本單位,如果某姓氏在1645至1905年間考上舉人的人數占本縣總舉人人數之比高于本姓氏占本縣總人口比的5倍以上,那么該姓氏就為本地區的精英姓氏;一旦各精英姓氏確定之后,再計算每十年里這些精英姓氏的舉人占比相對于他們占樣本范圍總人口的比值,看前者高于后者多少倍。結果發現,在清朝初期,精英姓氏的舉人占比是其在總人口中的占比的8倍多,到乾隆末期還停留在4倍左右,到民國時期下降到2倍左右,最近降到1.5倍(對民國時期和1949年后,他們以考進北大、清華等大學代替舉人來定義精英)。由此可見,一宗族姓氏一旦進入精英階層,社會階層可以跨越朝代、跨越體制地固化下去。

    他們強調,中國的情況并非孤例:瑞典從1936年推行“社會主義政策”以來,基于姓氏的社會地位代際傳承系數僅從0.85下降到0.66(1相當于絕對的代際傳承);英國于1944年普及免費中等教育以來,該系數值僅從0.7-0.8下降到0.6-0.7;日本二戰后推動民主、厲行教育均等化,但是代際傳承系數值高居不下,政商財閥皆為“世家”;印度1947年獨立以來推行民主的一個重要舉措就是規定低種姓人群在大學生和選民中的最低配額,但代際傳承系數值最近五十年維持在0.89;美國精英大學錄取對少數族裔和低收入階層的優惠也沒有提高社會流動性。公共政策似乎不能提升社會流動性,而工業化、城市化和技術革命可能是更重要的降低社會階層固化度的力量。按照其門徒郝煜的話說,“文化和社會資本的代際傳遞比物質資本的代際傳遞更重要,而前者很難被累進稅或高遺產稅等公共政策再分配”,決定學歷和勞動力市場結果的更重要因素是家庭和社會網絡。

    氣候、玉米和紅薯是如何影響中國的

    香港科技大學宮啟圣教授則細致地講解了在收集量化歷史數據后如何選擇適當的計量模型檢驗因果關系結論。

    他的第一講課題是:歷史上“什么情況下北方游牧民族更可能攻打中原漢族”?從經濟學角度理解,北方民族南下攻打時,必然有他們的動機。游牧民族相對于居家農耕的漢族來說,過著純自然的原始生活,在氣候正常、沒有天災的年月里,他們應該趨于安定,南下攻打的沖動應該比較低??墒?,那種純粹靠天吃飯的游牧生活最經不起的沖擊是氣候異?;蛱鞛娜说?,因為他們沒有什么人為的防范緩沖可以依賴。所以,一些經濟學者開始從氣候的角度研究、理解戰爭的起源。

    按照這一思路,宮教授先收集過去2000余年中原省份的氣候數據,包括每年降雨量、旱災、水災以及黃河破堤次數,以及北方游牧民族攻打中原的時間和次數。遺憾的是歷史上北方各地的氣候數據不存在,但考慮到北方草原等地區的氣候與中原高度相關,宮教授他們只好以中原氣候做近似。

    他們根據這些數據做系統回歸發現:任何十年里,多一年旱災會使游牧民族在那十年里攻打中原的概率增加26%,使更長時間里進攻中原的概率高57.6%!相比之下,水災反而使中原被進攻的概率下降:任何十年里,多一年水災會使游牧民族在那十年里攻打中原的概率減少36.4%,使更長時間里進攻中原的概率低80.6%。

    這是為什么呢?主要是旱災不僅使草原不能生長東西、使動物也活不了,而且使各地缺水,會大大挑戰游牧民族的生存,因此可能不得不選擇進攻別族。而如果是水災,那么,游牧者的生存挑戰不大,反而會因為水多了,草原的生活還會更好,使他們比一般時期更不會去進攻中原。

    宮教授研究的是外族入侵中國的起因,而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賈瑞雪教授則研究中國歷年農民暴動起義跟自然災害的關系。她的量化歷史研究發現:在16世紀紅薯進中國前,干旱年里平均每十二個州府地區有一個發生農民起義或暴動,而玉米紅薯于16世紀引進中國后,即使干旱年,每40個州府才有一個發生農民起義。主要原因在于這些“新世界”糧食作物對水稻有很強的補充作用。從這個意義上,雖然紅薯、玉米不像大米那么受歡迎,但是,在干旱年份,如果是在暴動起義和紅薯玉米之間做選擇,農民更愿意選擇后者。

    哥倫布發現美洲后,西班牙人先是從現在的墨西哥把玉米、紅薯和土豆帶回歐洲。按照Nathan Nunn和Nancy Qian兩教授的估算,僅土豆一項就使歐洲人口在1700-1900年兩百年間增長25%,使歐洲城市化率增加27%到35%,并幫助催化工業革命的發生。

    這些作物之后也傳入了中國。宮教授和他的合作者要研究的問題主要有三個:第一,到底是因為引進了這三項農作物使中國人口從1500年的1.3億上升到1900年的4億,還是因為中國人口已經增長太多,到16、17世紀不得不尋找新的糧食作物?第二,如果是這些新作物激發中國人口增長,其具體貢獻有多大?第三,這些新作物是否也催化了中國的人均收入增長?

    宮教授他們找到23個省1330個縣的縣志,從1550年左右開始研究各縣志哪年首次提到玉米,依此勾畫出玉米在中國的擴散途徑和持續時間。他們發現,玉米最早是經三條路徑進入中國:第一條路徑是絲綢之路,玉米經中亞于1560年左右進入甘肅;第二條是經印度于1563年進入云南;第三條途徑是經菲律賓于1572年進入福建。

    接下來,宮教授把采用了玉米的縣和還沒采用玉米的鄰縣,形成兩個樣本,比較這兩組縣每隔十年的人口密度差別。在考慮到自然災害、戰爭死亡等因素之后,他們的數據分析發現:按照1776年、1820年、1851年、1890年、1910年幾個時間點看,在每個時期,已經采用玉米的縣人口密度明顯高于還沒采用玉米的縣,而且一個縣已經種植玉米的年份越長,其人口密度高出的就越多。種玉米的時間每多十年,其人口密度就多增5%-6%。

    經過各種嚴格計量方法的驗證,他們得出的結論為:是玉米帶動了中國的人口增長,而不是人口增長壓力迫使中國引進玉米、紅薯。而且從1776年到1910年間,中國14.12%的人口增長是由玉米所致。而從16世紀初到20世紀初,中國糧食增量的55%是由于這三項新作物。

    遺憾的是,“新世界”糧食進入中國后,雖然帶動了人口猛增并使中國隨后進入康乾盛世,但沒有讓中國的人均收入或人均GDP發生變化,沒有改變中國人的個人生存狀況,更沒有在中國激發工業革命。為什么哥倫布后給歐洲帶來深遠的革命,而雖然給中國帶來新的糧食和人口猛增,卻沒激發中國社會和經濟的革命性變化?這本身還需更多的研究。

    憲政改革導致政權崩潰?

    在西方現代化發展史上,議會起了關鍵作用。按照諾貝爾獎得主、經濟史學家諾斯的研究,英國1688年光榮革命后改革并享有相當獨立權的英國議會是工業革命在英國發生、發展的根本原因。光榮革命是英國真正的憲政改革,而那次憲政改革不僅沒有帶來英國政權的滅亡,反而使英國這么小的島國走向興旺,并很快主導世界兩個多世紀。

    為了進一步理解這一點,我們可以看看Van Zanden教授的研究。他具體從議會的起源和作用為起點,在他看來,議會跟君主組建的一般性委員會有兩個關鍵區別:其一,一般性委員會往往由君主委任,包含諸侯、貴族和牧師等成員,而議會必須有市民代表組成;其二,議會擁有獨立于君主的權力,也可對君主權力形成制衡,但一般性委員會卻不然。議會的核心權力之一是征稅權,征稅權掌握在議會而不是君主手里。

    歐洲第一個議會出現在1188年的里昂,因為里昂發生了城市收復失地運動,那里有大量商人群體、技術工人以及公社;隨后在西班牙出現,并傳播至意大利和法國南部等地,如1192年的巴塞羅那議會,1226年的法國朗格多克議會,1275年的英格蘭議會,1468年的丹麥議會,1527年的瑞典議會,1589年的俄羅斯議會??紤]到議會對君主權力的制衡內涵,尤其是對征稅的控制權,我們可以把當初這些議會的成立看成是當時意義上的“憲政改革”。

    為什么議會制會出現并廣泛傳播?關鍵原因是議會控制征稅權,只有議會才能批準新稅。在封建制度下君主、諸侯權威分立,君主不能在沒有諸侯同意的情況下隨意征稅,這是議會出現的前提,議會把之前諸侯獨立的權力正式化了。同時,當時歐洲小國間為引進高端人才相互競爭,導致各國間制度尤其政權體制上的競爭,一個國家推出議會,約法三章,制約君主權力,就會導致其他國家也采納同樣的憲政改革。再者,議會的存在也使君主離世時的傳承變得更加穩定。

    當然,建立議會是一回事,議會是否發揮作用則是另一回事,這是紙面上的憲政與真實的憲政之差別。為了反映這一點,Van Zanden教授提出了議會活動指數(parliament activity index),即議會一年內有多少天在開會行使權力。

    Van Zanden教授通過計算歐洲各地的議會活動指數發現,14世紀后中南歐議會活動開始減弱,相反,西北歐(英格蘭、蘇格蘭、尼德蘭、瑞典、瑞士)的議會卻在這一時期活動異常頻繁且持續。法國、西班牙、意大利等中南歐的議會活動在1500年后明顯快速下降,其作用和對君主的權力制衡漸漸衰落。Van Zanden教授計算中南歐和西北歐的議會活動指數的平均值,發現以1500年為臨界點,在此之前中南歐議會活動指數高于西北歐,但此后中南歐議會活動頻率明顯下降,西北歐議會活動指數不斷上漲并接近80%。到18世紀初,憲政架構在西北歐已經形成,憲政改革已經基本成功,而中南歐國家則相反。

    中南歐最具代表性的兩個國家是法國和西班牙。法國雖然開始有實質性議會,但其國王在1450年代要求當時的議會通過一項法案,把征稅權永久地轉移給國王,使議會從此不再有實權,終結其憲政發展歷程,使法國走向集權專制。西班牙在這個過程中是一個特例,它的議會衰落是源于哥倫布發現了美洲大陸,之后美洲為西班牙持續供給大量金銀財寶,導致西班牙君主不再需要議會來征稅,因此議會的地位也隨之削弱并被逐漸破壞。

    但是,由于這些國家的憲政權力制衡架構不能得到發展,法國在18世紀末經歷暴力革命,經歷長久的不穩定,而且使其政府發行國債融資的能力大大受限,國債利率也非常高,阻礙之后的經濟發展。西班牙則更糟糕,不僅暴力革命持續不斷,使西班牙的憲政民主到1982年才完成,成為西歐最后一個走向現代的國家,而且在過去的五個世紀中,西班牙是政府國債違約最頻繁、違約次數最多的國家。憲政改革不成功的嚴重后果是明顯的。

    相對而言,以英國為代表的西北歐國家,由于它們的議會活動一直頻繁、憲政發展總體順利,在17世紀后它們不僅沒有經歷暴力革命,而且它們基于議會制衡君權的制度使其比法國、西班牙更能征稅,也更能從資本市場發債融資,國債利率也更低。憲政制度給它們帶來了政權穩定和經濟繁榮,尤其是給他們帶來了工業革命。

    1640年時,法國人均稅負大約30克銀子,英國人均14克。到1789年,法國人均稅負75克銀子,而英國人均188克。盡管英國人均稅負大大高于法國,但法國接下來發生大革命并進入深度動蕩,而英國則不僅沒有暴力革命,反而開啟工業革命和經濟繁榮。同時期,中國處于康乾盛世,但由于清朝中國沒有推動憲政權力制衡,那時中國的總稅收大約5000萬兩銀子,按3億人口算,人均稅負不到0.2兩銀子,不到5克銀子。沒有憲政對王權制衡,任何稅負都會遭到社會的抵制;相反,只要王權受到制約并且征稅合法,稅負重也未必導致暴力革命。

    那么,從更多經歷過憲政發展成功和失敗的國家樣本看,議會及其所代表的制約君權的憲政架構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是否真有積極作用呢?議會成功對城市增長有積極影響嗎?Van Zanden教授對歐洲各城邦的規模增長率跟政權持續時間、之前的議會活動指數的關系做大樣本量化回歸分析,并控制其他內生性變量,發現議會活動指數越高的國家,其城市發展速度、貨幣匯率穩定性越高,這些國家在18、19世紀的經濟增長越高,并也是工業革命的主要倡導者。也就是說,早期憲政發展越成功的國家,其暴力革命的傾向性就越低,城市發展得就越快,政權持續的可能性就越大,而不是“憲政導致政權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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