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評論員 言詠 我們可能生活在一個沒有紛爭的世界里嗎?當然不可能,沒有任何摩擦的社會是一種幻象,我們所生活的世界,注定充滿了紛爭,在所有人與所有人之間。
有紛爭不可怕,關鍵是如何解決,尤其是當陷入糾紛的一方處于弱勢時,有沒有一個暢通的、公正的、制度化的渠道可以處理他們的申訴?一個成熟的社會是有這樣的渠道的,那就是司法。法律是所有人尊嚴的護衛者,對于弱勢群體來說更是如此,法律甚至是他們唯一的武器。這個不完美的社會總是存在著不平等,唯有在法律面前,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
但在中國,法律的渠道并不暢通。其所造成的后果是,個人為了尋求正義耗費了大量的精力,社會也摩擦不斷,并為此承擔了巨額成本。
因未成年的女兒被迫賣淫而上訪數年,期間自己又被抓去勞教的唐慧就是一例。這個早已赫赫有名的母親上周再成焦點人物,她起訴永州勞教委一案二審宣判,她終于勝訴。雖然輿論對唐慧當年是否盡了監護之職,她的訴求是否超越了法理之界存在爭議,但此案的核心依然清楚:是司法的失職和瀆職讓唐慧走上漫長的上訪之路,后來一連串的不公正又加強了當事人的憤怒與執著。這個案件沒有贏家,六年多的上訪和打官司,讓唐慧的生活完全偏離了正常的軌道,斷裂的時光是補不回來的;在唐慧的家鄉永州富家橋鎮,黨委書記也訴苦,這些年,光花在唐身上的維穩費用就多達80多萬元。
法律渠道不暢的根源在于法治精神的缺失。在法治方面,中國已取得了諸多進步,但法的精神仍未很好地扎根。政府、司法和執法機構,也包括個人,對法律的漠視與褻瀆并不少見,很多社會矛盾皆因此而起。上周再起波瀾的“曾成杰案”所折射的,就是執法者對司法倫理底線的失守。因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的曾成杰,在未通知家屬最后會面的情況下被槍決,其時,曾的女兒仍在為救父奔走。面對輿論質疑,負責執行槍決的長沙中院回應:“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時,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這無異于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后來長沙中院只能推托“工作人員素養不夠,發錯了微博”來擦屁股了事。同樣在湖南,臨武縣城管與瓜農發生沖突,瓜農暴死。當地官方稱,具體死亡原因仍在調查之中。無論致死瓜農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如果城管在執法過程中更堅守法的底線,不粗暴行事,悲劇應當可以避免。“李雙江之子輪奸案”也是上周的熱點。從李家的應對中也折射出其對法的無視。在李家委托律師發表聲明指出,媒體“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之后,他們又提出涉案女子疑為陪酒女,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家屬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沒錯,但理由也太荒唐,如果不是特權思想下對法律的漠視,就是對法律太無知,有哪條法律說強奸陪酒女無罪?又有哪條法律說媒體有義務愛護老藝術家?
法治精神對于一個社會來說何其重要,只有當這個社會里的所有角色都認識到法的重要,都尊重法的存在,法律才能發揮其原本的作用。一個法治的社會才是潤滑的社會,因為公正的法律可以化解矛盾于規范之中。而這條制度化的解決紛爭的途徑能給予民眾極大的安全感,因為他們知道,無論何時何地遇到問題,解決的渠道都在那里,不需要祈禱自己遇上“包青天”,法治的核心精神就是公正,無論時空,它是同一的,也是永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