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資產管理時代的來臨,賦予了其他資產管理機構更多與信托公司同質化的業務,使信托公司在傳統業務領域面臨更加直接、更加激烈的競爭,不得不承認,信托業的原有發展軌跡正面臨嚴峻的挑戰。挑戰主要來自業務和監管兩個層面。
業務層面的挑戰。資產管理“新政”的實施,必將分化信托公司的現有客戶,信托公司擁有的以“多樣化運用方式”和“跨市場配置”為特點的傳統經營方式,也必將遭到其他資產管理機構的簡單模仿,并遭遇直接的正面競爭,信托公司原有業務模式的“替代效應”和“擠出效應”已經開始顯現。從實踐中的競爭路線圖分析,首先受到沖擊的是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其次受到沖擊的是信托公司的另一類主導業務——融資信托業務,《證券投資基金法 (修正案)》通過,私募基金管理機構也將不必借道信托公司即能開展私募基金業務,信托公司傳統的私募基金“陽光化”業務勢必將會受到極大的沖擊。
監管層面的挑戰。證監會、保監會此輪推出的資產管理“新政”,旨在放松管制和鼓勵創新,在監管上賦予了其他資產管理機構更加寬松的監管環境,相比之下,信托公司的監管環境則要嚴格得多,其他資產管理機構比信托公司具有明顯的監管優勢。
(信托組稿 本報記者 朱熹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