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王小川/文 在廣東省湛江吳川市部分地區,孩子們去學校讀書僅僅背著書包是不夠的,還要自己買一套桌椅,不管是升級還是調位,都要帶著。這一消息,在2013年元旦這一天通過互聯網迅速傳遍中國,引發公眾怒火。
公眾的憤怒可以理解。廣東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發軔之地,也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名片,在以往的媒體鏡像中,廣東給公眾的印象也是富甲中國。沒成想,在這么金光燦燦的地方,在改革開放三十余年之后,祖國的花朵們竟然要受如此委屈,沒法不叫人有今夕何夕之感,有人更翻出來當年四川軍閥劉湘關于縣衙門如果比學校蓋得漂亮就要槍斃縣官的說法,以喚起當代公仆們的羞恥之心。
由于媒體對這一事實的報道缺乏深入的背景性調查,對于學生自帶桌椅上學的真實、深層原因,還難以作出判斷。不過,即使僅從目前所知道的信息看,當地政府及學校需要反思、問責之處已經不少。
首先看當地教育局部門的說法。吳川當地教育局一林姓副局長對學生自帶桌椅上學的解釋是,目前小學義務經費標準雖然提高到了每生每學期275元,但僅能維持學校的日常開支,如果再從中為學生添置桌椅,學校的運轉會很困難。這一說法是明顯站不住腳的。學生的桌椅,是最基本的教育投入,是最日常的東西,毫無疑問應該優先予以保證。何況,桌椅又不需要年年更新,拿每生每學期義務經費275元的標準來說事兒沒有說服力。
再看一些學校校長的解釋:學校提供的桌椅比較破,一些家長們自愿買新桌椅,新桌椅美觀、可升降,學生從小學到初中,可以一直攜帶,既然家長買了,學校就沒必要再買了,以免造成資源的浪費。這個說法同樣站不住腳。如果沒有學校的桌椅破舊在先,家長們怎么會有自己掏錢買桌椅的舉動?如果學校桌椅過得去,家長們何必多此一舉?
教育局與學校的說法之間,顯然存在著差異。前者強調的是義務經費標準過低,不足以為學生提供桌椅,后者強調的是家長們的偏好,因為家長們都不在乎拿出100多元錢給孩子配置漂亮的桌椅,校方也就樂得順水推舟。前者的意思是“不能”,后者的意思偏向于“不為”。二者的共同之處是,都在推卸主持教育者的責任?!读x務教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第四十三條 更明確規定:學校的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制定、調整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應當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學生的桌椅屬于基本得不能再基本的需要了,連桌椅都不能保證,顯系違背《義務教育法》,是政府的失職。
值得注意的是,吳川市學生自帶桌椅上學之事,都發生在村鎮學校,而不是發生在市區。這其中難免不讓人追問教育資源在城鄉之間的公平分配問題?!读x務教育法》對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有要求,并規定其為地方政府的法定義務,如果做不到,要給予行政處分。人們不禁要問,同樣都是義務教育,為何市區學校的學生沒出現自帶桌椅上學的事情,卻偏偏發生在村鎮學校?這背后是否存在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問題?由于缺乏這方面的信息披露,只能根據現象去提出疑問,吳川地方政府方面有義務對此給予解答。
吳川學生自帶桌椅上學,違背《義務教育法》,需要問責,而拋開上述具體疑問,在筆者看來,吳川部分村鎮學生自帶桌椅上學,是一個讓中國蒙羞的現象,也是當代中國真實面相的反映。我們這個時代的中國,既有觸目的奢華,也有觸目的寒酸。令人心痛的是,這奢華與寒酸是錯位的。寒酸不可怕,可怕的是,本該寒酸的,卻格外奢華,而不該寒酸的,卻寒酸無比。對任何一個民族來說,這樣的錯位都是愚不可及的。作為生活在當下的中國人,并不奢望局長、市長們自帶桌椅去辦公,更不曾奢望自己的孩子能在比政府辦公大樓還要漂亮的教室里讀書、學習,但的確也不曾想過連一副桌椅都還要自帶,這的確超出了中國百姓的想象力。在“房叔”“表叔”層出不窮的時代,面對那100多元錢一副的小小桌椅,我們除了羞恥,已經無話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