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社論 12月4日,中央組織召開了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習近平同志作了重要講話。我們以為,在黨的“十八大”之后,這是又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大會,不僅在于紀念《憲法》頒布的歷史意義,更在于它的重要現實意義。
在當前這個新的歷史階段,國家在快速發展,社會的組成結構和治理方式,也在不斷發展和變化,有分化、有轉型、有調整;公眾的現實利益訴求,日益體現出多樣性。承認和研究不同利益群體、利益需求、利益表達在現階段的并存,或者說長期共存,是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是國家在這個發展階段的必經之路。
利益需求有不同,呈現出多樣性,有的時候甚至看起來是各說各話、莫衷一是,但這是不是就一定意味著會混亂、會危及國家和社會的穩定呢?我們認為不會。因為始終還有一個最基本的共識存在,就是作為立國根本的《憲法》。
《憲法》是國本,是國家的根基。共和國的建政基礎,就在于能夠凝聚了國家各階層的共識,擁有了共同的主張——在起初是臨時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然后就是制定《憲法》。憲法體現的,就是人民和各政黨、各個階層的最基本共識,成為一個國家的“共同契約”。
堅持和保障以《憲法》為體現的那些基本共識,國家和社會就會穩定,民心就會凝聚。十幾億人口的國家,有不同的利益訴求是正常的,社會就是個大的生態系統,保持多樣性、參差多態,既是社會的常態,更是有益的;同時,利益雖然有分歧但更有交集和重合,想要使這個生態系統保持健康和發展,往大里說,可能共同利益和需要共同努力的地方有無數,最后構成讓生態系統整體共榮的“最大公約數”;但是,也有“最小公約數”,屬于基本要素,構成共存的基礎,比如要有氧氣。確保住這個共同利益中的“最小公約數”,然后才是你也增長、我也發展,公約數越做越大,逐步去追求共同利益的“最大公約數”。
對于我們的國家來說,這個基本共識、最小公約數,就是《憲法》以及它的真正實施。
習近平同志講,“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要言不繁,切中關鍵。何謂憲政?憲法得以全面、切實、有效地實施就是憲政。努力推進憲法實施,推進社會主義憲政的落實和完善,一直以來都是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的基本任務之一。
藐視憲法,擱置憲法,破壞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不依憲、依法執政治國,其后果在歷史上曾經有過深刻教訓,“文革”的災難,國家、人民和黨都蒙受了重大損失,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憲法和法律成為空文。這一次,習近平同志在紀念大會上,也專門說到“文革”教訓,說到總結我們國家這些年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就會發現,如果憲法受到漠視、削弱甚至破壞,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會遭受挫折。
一部憲法,國家的堂皇大典,它的全面貫徹實施,首先能夠帶給人民的就是安全感。1954年憲法制定的時候,劉少奇說過這么一句話,“我們制定憲法,就是要人民明白這件事,你沒做虧心事,晚上誰敲門都不要怕”。
實際上,做到這點并不容易。這要求我們的黨和政府,既要有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的能力和智慧,又要有給自己執政治國設置“框框”,乃至“束縛”自己手腳的勇氣和決心??蚩蚴鞘裁??就是憲法限定的公權力,和公民經憲法賦予的權利和自由。憲法和法律劃出了它們之間的邊界,不容任意越界和侵犯。違憲亂法,無論在什么樣的口號、色彩包裝之下,給人民、國家和黨帶來的,只會是重大的損失。
讓歷史的沉痛教訓不能重演,沒有別的路好走。習近平同志在會上說,“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我們以為,全面貫徹依憲依法治國執政,就是國家道路在現階段最堅固和可靠的路標。只有全面推進憲法實施,給憲法以生命和權威,黨和政府帶頭尊憲護法,嚴格在憲法和法律規定范圍內行使公權,切實保障公民的各項基本權利,并彌補在憲政制度建設方面的不足,盡快健全“保證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我們便能夠共同創造和擁有一個更好的未來。在新的歷史時期,自信地走社會主義憲政法治之路,應成為一條基本路徑,循此而前行,邁向的就是國家的美好前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