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社論 我們和趙正軍有同樣的疑惑,為什么我們的乳業新國標要比國外的標準低很多,甚至與我們的老國標相比,都在倒退。這個被稱為“史上最差的國標”是如何出臺的?到底有沒有被企業綁架?趙正軍要求衛生部向社會公開乳業國標定制過程中的會議紀要,但是衛生部拒絕了這個申請。作為消費者,我們是否只能“洗洗去睡”?
最后的勝算在于法院的判決。在遭到衛生部的拒絕后,趙正軍將衛生部告上法院。10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衛生部于法定期限內對趙正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予以重新答復。
雖然法院并沒有直接判決衛生部公開會議紀要,但卻直接地否定了衛生部拒絕公開信息的理由。這個判決至少給了作為弱者的個體以希望,借助法律,我們也許能消解強勢公權力的傲慢。
對于法治社會的認識,通常的理解是作為個體公民是守法的,但是其實還有另外一層含義——政府是守法的。但是如果政府不守法怎么辦?
至少從政府信息公開來看,政府的守法性還有待提高。2008年開始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了政府應該主動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等方面的信息,但是北京大學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發布的一項關于政府行政透明度報告顯示,2010年全國30個省份(除港澳臺、西藏)的平均得分是63分,而43個國務院下屬機構的平均得分是51.7分,2009年,這個數字更低。
最近幾起公民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例子足以說明上述問題,比如對陜西 “表哥”工資信息的申請公開、對12306網站建設設計服務招投標過程的信息申請公開等,都遭到政府部門的拒絕。
我們唯一能求助的就是司法?!墩畔⒐_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了公民可獲得司法救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讓政府守法的最大問題是,我們的司法體系能否在公民與政府的博弈中,秉持獨立的原則,這也是當下司法改革的最根本點。不久前剛剛公布的《中國司法改革》白皮書明確提出,中國司法改革的根本目標是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強可靠的司法保障。
其實我們應該意識到,社會矛盾相對緩和的社會,也是司法權威比較高的社會。當下中國社會正處于社會矛盾多發期,而我們現在處理矛盾的主體是政府,最后導致了政府各個部門疲于奔命。而有時政府利益又夾雜于其中,最后的大多數結果是政府威信掃地,矛盾反而更加激化,反而不利于矛盾的解決。
我們認為,是時候建立起社會管理的新模式了,發揮法律系統和社會組織的矛盾調處作用——社會組織的作用是預防社會矛盾發生,而以法院為代表的法律系統則是矛盾糾紛解決的主力軍。也就是說,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
在這意義上,必須樹立司法的權威地位,樹立民眾有矛盾找法院而不是找政府的理念。而這個理念的樹立,最根本前提是,司法的獨立必須得到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