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彭友 中泰化學(002092)昨晚披露,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召開了公司四屆十九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收購國開創新資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有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全部股權的議案》,該投資未涉及關聯交易事項,同時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具體辦理上述投資的全部法律手續。
2011年10月,為了保證公司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國家開發銀行在整體授信的基礎上通過其下屬國開創新資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向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提供5億元人民幣股權融資,用于新疆中泰化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年產40萬噸聚氯乙烯樹脂、30萬噸離子膜燒堿項目建設。
股權融資協議書約定:股權融資期限內,國開創新公司每年從華泰公司獲得的稅后投資收益將不低于投資額的12%,即投資期限內每年的稅后收益為6,000萬元人民幣;中泰化學承諾,投資期限內,如國開創新公司所獲得分紅低于約定年投資收益,中泰化學應以其所獲得的分紅優先補足或其他可行且合法的方式補足。本次股權融資投資期限為1年,將于2012年10月20日到期,投資期屆滿,中泰化學將收購國開創新公司所持華泰公司全部股權,收購價格為5億元人民幣。
截止2012年6月30日,華泰公司總資產1,020,723.45萬元;凈資產639,046.24萬元;2012年1-6月實現凈利潤9,345.39萬元。2012年4月華泰公司向國開創新公司分配2011年度利潤33,388,311.86元。根據協議約定,剩余26,611,688.14元擬由國開創新公司從華泰公司2012年1-9月利潤分配中取得,若還有不足部分由中泰化學以其應獲得的華泰公司2012年1-9月分配的利潤補足。
中泰化學表示,華泰公司是本公司氯堿產品的主要生產基地,本公司根據股權融資協議書,收購國開創新公司所持華泰公司全部股權,有利于華泰公司的經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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