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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寧波富邦遭證監會行政處罰

    2012-07-12 07:17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彭友  寧波富邦(600768)昨日晚間披露,7月10日,公司接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上市公司、董事長鄭錦浩等人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

    據悉,2011年2月3日,寧波富邦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上海文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訴信聯訊網絡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宏基興業技術發展公司、北京中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寧波富邦借貸合同糾紛一案民事傳票,未及時披露。

    2011年9月30日寧波富邦收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的[2011]一中民初字第1607 號民事判決書。2011年10月10日,寧波富邦就此召開了討論會。2011年10月17日,寧波富邦發布公告披露上述訴訟事實。

    證監會指出,寧波富邦所涉訴訟有關資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不低于39.2%,屬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第11.1.1條所規定的重大訴訟事項。寧波富邦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

    此外,2011年3月29日寧波富邦披露的2010年度報告之資產負債表后事項中未披露上海文盛起訴寧波富邦事項。2011年8月23日寧波富邦披露的2011年半年度報告也未披露該重大訴訟事項。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的規定。

    證監會認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 對寧波富邦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鄭錦浩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對華聲康、宋漢心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對岳培青、徐躍進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對陳煒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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