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 id="ww04w"><rt id="ww04w"></rt></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li id="ww04w"></li>
  • 官員財產公開政改才是真改
    導語:

    啟越

    二十多年前的一筆欠債,到如今債務人還對你解釋說:因為時機不成熟,至少還得十年才能還。你會不會給他一大嘴巴?官員財產申報就是一例。

    1987年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的王漢斌,明確建議建立國家工作人員申報財產制度,從那時至今,已有二十五年,其間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將“財產申報法”列入立法規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等相關部門也相繼發布了一些官員財產申報的規定,包括新疆阿勒泰市在內的一些城市也有過類似試點。但時至今日,從縣級官員到中央部委官員,其財產狀況我們民眾只能通過一個個貪腐案曝光才能得知。

    我們原認為是大障礙的問題現在看起來好像都不是問題。作為政改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屢次被中央高層提及,并被視為是反腐敗的一項重大舉措,說明這已是中央高層共識。本來最有可能成為阻力的官員本身,好像也贊同此項制度。據2011年中國社科院《法治藍皮書》的調研數據,70%的公職人員認為官員財產應當公開,并贊成擴大財產范圍至私車、股票等收入,而對此持贊成態度的廳司局級官員比例甚至高達91.3%。

    反而最次要的技術性問題成了最大的障礙。如《學習時報》發表署名為仲武冠的文章《我國官員財產申報之路還要走多遠》就指出,現階段中國官員財產申報工作主要存在統計、折算和監控三大困難。并得出結論,要克服這些技術性問題,從樂觀角度估計來看,至少還需要10年時間??磥戆压賳T財產申報制度與艾滋病這一醫學難題相提并論了。

    我們承認完善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有相當多的工作要做,我們民眾也不奢望第二天一起床,都能看我們所有官員的財產狀況。被認為最具代表性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美國《政府倫理法案》,也是幾經完善,從1958年到1978年,折騰了20年。這如同還債一樣,欠人家100萬,可以今天還一萬,明天還五千,總有還盡之日。而不能說因為時機不成熟,索性不還了,那是耍流氓。

    很多官員也許覺得冤枉,對于他們來說,財產申報是例行程序,他們一直在做。的確,根據相關規定如2010年5月26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當中提及領導干部包括各級機關的縣處級副職以上、大型國有獨資企業的中層以上領導人員,申報財產要同時包含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房產、投資、就業情況。

    問題是,這些申報僅僅是內部申報,小范圍內公示,并不向民眾公開。這無異于“掩耳盜鈴”。相當于官員財產申報中的暗箱操作,官員僅僅申報工資、獎金等,隱形收入只字不提。從申報上看,個個都是清廉之官。而該制度最關健之處是申報之后核查、監督、強制處罰等,如果這個后續被忽略的話,那這個制度就是形同虛設,我們當下的情況正是如此。所以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核心不在申報,而在公開。與之佐證的是,這些年來,幾乎沒有一起重大的腐敗犯罪案件是通過官員申報財產發現的。

    官員財產向全社會公開顯然是民心所向。中國社科院法學所2010年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在所有認同以公開的方式監督公職人員財產的被調查者中,認為應向全社會公開公職人員的財產情況的比例高達68.3%,而認為僅需向本單位人員公開和僅需向本單位領導公開的比例分別只有15.1%和5.3%。

    當然,我們并不希望出現“暴風驟雨”式的激進型改革,這勢必會造成社會不應有的動蕩。任何的改革都應該允許妥協與談判。比如有的地方官員財產申報采取的是從新提拔官員開始公布財產,我們認為是不錯的改革路徑。還有諸多改革設計具有可操作性,比如設定一個“緩沖期”,在這期間內,可允許官員退贓或引咎辭職而不追究法律責任。

    但是,所有的改革設計都應基于一個原則:官員財產申報必須實現最大范圍公開,這是我們政改最終能否成功的最大突破口。而實現這個目標,障礙不在于技術性細節,而在于執政黨的決心。有了這個決心,才能實現溫家寶總理所說的“使人心平靜下來,使每個人都有安全感,使弱勢群體得到幫助,使大家對國家的未來充滿信心”。

    相關文章

    已有0人參與

    網友評論(所發表點評僅代表網友個人觀點,不代表經濟觀察網觀點)

    用戶名: 快速登錄
    日本人成18禁止久久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