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楊豐來 黃永航/文 盡管眾說紛紜,但我們認為,中國房價過高直接緣于兩方面原因,一是負利率導致的資產泡沫;二是土地壟斷供應導致地價過高,從而推高房價。
負利率的含義涉及“利率”的三個重要概念,即名義利率、實際利率與自然利率。所謂名義利率,是央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公布的利率。通常情況下,名義利率沒有對通貨膨脹率因素進行調整,因此不是資金借出者獲得的真實收益。名義利率剔除通貨膨脹率的影響,就是實際利率,即實際利率=名義利率-通貨膨脹率。在一個無摩擦的社會,經濟中土地、資本和勞動等投入要素的回報都取決于經濟增長,而且彼此應趨于均等,這種資本的預期回報率就是魏克賽爾在《利息與價格》一書中所指的自然利率。由于自然利率就是實體經濟部門資本的邊際生產力,因此它是經濟的內生變量,與名義利率沒有直接關系。
人們在談論利率與資產泡沫的關系時通常將名義利率與通貨膨脹率進行對比,提出所謂負利率的概念。負利率是由于貨幣發行超過實際貨幣需求,導致物價上漲幅度超過名義利率所致。負利率會使得單位貨幣購買力下降,從而降低持幣者的福利水平。如果負利率持續的時間過長,持幣者會逐步“察覺”到因持有貨幣而受到的損失,轉而持有貨幣以外的某種資產(例如房產),來對沖通脹帶來的損失。其結果是作為“替代品”的資產的價格出現上漲。資產價格的上漲又會強化公眾的“漲價預期”,促使更多的貨幣追逐這些資產,導致資產價格進一步上漲。因此,負利率會催生泡沫的自我實現。
貨幣是公眾通過提供商品或勞務換取的,因此負利率導致的貨幣購買力下降,本質上是對公眾財富的一種掠奪,其經濟意義等同于對公眾征稅,因此經濟學上也將其稱為“通貨膨脹稅”。此外,貨幣購買力的下降意味著債權人從債務人那里收回的貨幣低于借出時的價值,因此通貨膨脹必然會形成財富的重新分配:債務人受益,債權人受損。而在通貨膨脹的財富再分配效應中,政府通常受益最大,這是因為:第一,貨幣本身就是政府對公眾的一種負債,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政府是最大的債務人。第二,即便撇開貨幣本身,政府通常也呈凈負債狀態,因為它往往還承擔了其他一些顯性或隱性的債務,如國債、公眾的養老金等。
由于政府通過通貨膨脹轉移公眾財富的行為較之于直接征稅更具有隱蔽性,因此,從古至今濫發貨幣都是政府掠奪公眾財富最常見的一種手段。難怪美國前總統里根也承認,“通貨膨脹是最無情的稅收”。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僅僅是在基于名義利率與通貨膨脹率對比的層面上進行的,如果再進一步考慮內生于經濟中的自然利率,“合理”的利率水平應該是經濟增長率加上通貨膨脹率,而實際利率低于經濟增長率實際上也是一種“負”利率,它同樣意味著政府對持幣者的變相征稅。
同低利率一樣,高地價實際上也與稅收問題直接相關。在現行的國家征地制度下,農用地轉變為城市建設用地的唯一途徑,是通過國家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再在城市土地市場上出售。因此,政府既是土地的“征用者”,又是“出售者”,可以合法地把低價征得的農民土地,高價向市場出售。政府通過壟斷土地供應推高地價所獲得的土地出讓收入,真正用于土地所有者——農民的補償只占小部分,其差額實質是對購房者征收的“土地稅”(類似的道理,香港的稅負水平其實并非像其名義稅率所反映的那么低,因為香港的土地供應也是政府壟斷的)。
從上述分析看出,我國高房價問題直接與高稅收問題相關聯。
中國的稅負水平是否過高存在爭議,其原因與計算的口徑不同有關。前不久,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發布的《中國稅收風險研究報告》指出,計算中國的宏觀稅負,也就是政府對財富的占有程度,有小、中、大三種算法,小口徑只計算政府的稅收收入,中口徑計算政府的預算內收入,而大口徑也就是全口徑則計算政府的全部收入,其中不僅包括預算內財政收入,還包括預算外收入、社會保障金收入,以及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以各種名義向企業和個人收取的沒有納入預算內和預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等。2010年全國稅收收入為7.32萬億元,公共財政收入(預算內收入)為8.308萬億元,如果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3.578萬億元)和社會保障金收入(1.865萬億元)兩項最重要的非稅收入,政府收入高達13.751萬億元。上述各種口徑的政府收入均通過國家正式公布的數據計算得出。由于中國財政目前尚不透明,在財政稅收之外,各級政府部門以各種名目收取的費用還未計算在內。因此,大口徑的政府收入應遠不止13.751萬億元。
獨立經濟學家謝國忠大致估算出中國2010年因低利率而少付給儲戶的錢約為5萬億元。此外,我們認為國有壟斷企業通過行政壟斷獲取的超額利潤,實際上是從消費者那里掠取的消費者剩余,這部分超額利潤完全等同于對消費者征收的稅。如果再把這兩部分隱性稅收考慮在內,2010年政府從民眾手上拿走的財富應不低于20萬億元,而當年中國的GDP為39.8萬億元,二者之比已超過50%。這個比例反映出中國民眾的真實稅負水平已完全可以與歐洲高福利國家比肩。
由于提供諸如安全和公正等公共產品存在規模經濟問題,因此,公民以稅金為對價換取專門的組織——政府來提供公共產品更有效率,這是經濟學上對政府以及稅收存在最常見的一種解釋。但如果僅僅是將政府固定在市場經濟的“守夜人”的地位,則很難對政府阻礙效率改進的諸多現象作出解釋。
以塔洛克、布坎南等人為代表創立的公共選擇理論,圍繞“政府為什么會失靈”等問題進行了一系列深入的研究,其重要貢獻就是從“理性經濟人”的假設出發,破除了簡單將政府、政治家作為全體公民共同利益的代表的傳統觀念,揭開了政府追求公共利益的誘人面紗。
從公共選擇理論的視角來看,政府無非是提供公共產品,消除外部性的獨家壟斷者。因而,政府的行為同經濟市場上其他壟斷者的行為并無二致:政府部門的官僚、特殊利益集團追求私利的行為,一方面導致過多的公共物品供給(表現為過多的預算),另一方面導致公共物品的實際成本過高,結果便是社會資源的浪費。因此,組成政府的官僚和政治家對個人利益的追求,使得政府天生具有自我擴張的內在趨勢。如果政府缺乏有效制約,其后果必然是規模不斷膨脹,效率不斷下降。而政府擴張的結果必然帶來高稅收。
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稅收事實上會造成雙重效率損失:其一,任何稅收——不論是向生產者還是向消費者征收,都會使生產者和消費者的激勵被扭曲,從而損失效率;其二,政府的“理性經濟人”特征,使得它與納稅人之間天然地存在委托代理問題,從而進一步損失效率。雖然稅收造成的效率損失是人類“為文明付出的代價”(美國大法官奧利弗·霍爾姆斯語),但要使這種代價最小,一方面要嚴格限制政府的邊界,努力推行“小政府”的治理模式;另一方面是尋求有效的制度安排,對全體公民的利益代表——政府實施監督和制約,使委托代理問題降到最低。郭樹清在論及中國結構調整問題時指出,中國主要的問題不是消費不足,而是投資和消費浪費太大。我們認為,其根源就是委托代理問題?;ㄥX的人花的不是自己的錢,投資和消費的浪費就一定存在。政府(代理人)的低效率在任何國家都存在,但對政府的約束越少,政府的效率就越低,浪費就越大。
綜上所述,問題的邏輯應該是:要解決高房價問題,先要解決高稅收問題;要解決高稅收問題,先要解決政府擴張問題。而解決政府擴張問題的根本,是通過民主制度安排,對政府“濫用”征稅權(包括債券和貨幣發行權)的行為進行約束。與此同時,對那些常常作為政府擴張理由的所謂“民生”問題,則應立足于在政府干預之外,尋求充分市場化的解決方案。
(作者為銀行業從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