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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美海上沖突:該如何避免
    導語:

    153

    王曉夏 謝立

    “在2015年的某一天,美國派遣‘喬治·華盛頓’號航母前往中國沿海進行例行巡邏。中國以實際行動表明了自己的反對立場——向這艘海上巨無霸發射了‘東風’-21變形型號導彈?!A盛頓’號中彈后,被瞬間撕裂成兩半,最終在20分鐘后沉沒……

    中國導彈所攜帶的穿甲彈頭能夠輕易穿透航母全部的14層甲板,并且從頂部升降甲板到艦體底部炸出一個20英尺寬的巨型洞。中彈后的爆炸致使彈藥儲備艙發生了二次爆炸,200萬加侖的JP-5燃料泄入大海、數千名艦員掙扎

    在大海之中等待救援……”

    以上描寫并非出自軍事小說家,而是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前海洋戰略與政

    策顧問克拉斯

    卡·詹姆斯在

    2010年冬天拋出的盛世危言。

    盡管十分荒誕,而且某些數據也失察,但有一點卻是肯定的,那就是在他和其他許多學者看來,中美海上沖突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尤其雙方都在不斷加強區域內的軍事存在和活動強度。

    即便雙方并沒有戰爭意愿,但隨著雙方軍事單位在海上和天空密集的接觸,誰能保證因下級軍官的魯莽不會導致災難性的結果?如果偶然性的海上摩擦升級成為“使得其中一方遭受巨大損失的災難”,那么沖突將在所難免,甚至有可能進而將雙方拉入到“非蓄意性戰爭”(inadvertent war)之中。

    事實上,因摩擦導致進一步軍事行動的先例早已數不勝數。對于中國而言,近十年前發生的中美核潛艇航母對峙事件、南海撞機事件等危局也曾將中國逼入到“走鋼絲”的尷尬險境之中。

    隨著2012年伊始美國宣布重返亞太戰略后,美國勢必強化在亞太地區的軍事存在,而且其軍事活動也將進一步加強。對此,中美兩國將面臨著更加嚴峻的挑戰——怎樣限制和避免軍事摩擦的升級,使得中美兩國軍事力量在條約規范之下有序進行競爭,成為擺在中美雙方桌面上的當務之急。

    13年裹足不前

    事實上,中美兩國早在1998年1月就簽署了《關于建立加強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的協定》

    (MilitaryMaritimeConsultativeA-greement,下文簡稱MMCA),但直到今天,整整13年過去了,中美雙方依然在構建成熟和具體機制上沒有太大進展。

    早在“中美蜜月期”結束后的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中美兩國海軍就不斷發生軍事摩擦,其中以1994年10月美國“小鷹”號航母和中國“漢”級核攻擊潛艇的對峙最為引人注目,也影響深遠。

    在此事件中,由于中美兩國軍方缺乏有效溝通機制,最終這起普通的軍事對峙事件被升級到外交層面。隨后,由臺灣問題引發的“臺海危機”更是讓中美兩國海軍產生了大量對峙事件。

    這一局面困擾著當時的克林頓政府。為了從中抽身,克林頓政府開始向中國提議建立類似美蘇冷戰時期的海上行為規范機制來減少和避免軍事對峙和摩擦升級。

    美國人的良好初衷,卻因被當時的中美貿易、人權、臺灣問題等不斷出現的政治議題所裹挾而停滯。直到1997年,借助江澤民訪美這一重大政治事件所帶來的中美關系轉暖,兩國才原則上同意建立相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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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年,兩國正式簽署了MMCA協定,并在此框架下舉行了第一次工作會議。

    MMCA協定最大的失敗之處,就是過于簡單和空泛。協定只有9個條款,其中最重要的條款只是規定了中美兩國每年需要交替舉行兩、三天的年度會議。會議討論雙方艦艇和飛機在海上活動相關的議題,借此來提升雙方的軍事互信和海上安全,諸如,搜救、軍艦相遇時的相互溝通程序、闡明航線規則以及避免海上意外事件。

    換言之,這只是一份過渡性質的協定,每年的例行年度會議,是為了雙方能夠不斷協商建立起一套務實、詳細、具有可操作性的行為規范來做鋪墊和準備。

    過去13年間,中美并沒有嚴格遵守MMCA協定,雙方只召開了10次年度會議。仔細觀察這10次會議的相關報道,可以看出中美媒體對此披露的內容越來越少(美國對此會議報道的內容更多一些),而且會議取得的成績似乎總是外交辭令般的“雷打不動”。

    從2011年10月在美國夏威夷舉行的最新一次會議的官方報道來看,會議最大的成績之一就是“雙方確定了下一年度的會議議題”。

    如此重復雷同的會議似乎早已偏離了美方想要的一套完整翔實行為規范機制的初衷,而只是中國想要的一條“溝通渠道”。

    事實上,這也正是MMCA最成功之處。

    中美雙方簽署此協定的次年就發生了美國導彈襲擊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事件。中國為了表達自己的強烈憤怒,主動停止了和美國的一切軍事交往,中美關系也降至“冰點”。但隨著雙邊關系緩和,在MM-CA協定的框架下雙方再次重新恢復所有中斷了的軍事交往。僅此一點,MMCA協定已經居功至偉。

    盡管如此,在隨后13年漫長的歲月里,中美雙方卻裹足不前,始終難以將MMCA協定向前再邁進一步。如果雙方真的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行為約束機制,或許2001年發生的南海撞機事件等其他軍事摩擦,最終可能是另外一個結果。

    甩掉“政治那根弦”

    或許中國決策層還局限在某些現實顧慮中,但是面對未來中美可能日益加大的海上沖突風險,繼續完善和升級MMCA協定,卻是13年后必須再次考慮的事情。

    對于中國而言,簽署類似此前美蘇簽署的《關于防止公海水面和上空意外事件的協定》(下文簡稱INCSEA),或許是最優化的選擇。

    因為正是得益于這一約定,冷戰期間,即便美國1萬多艘各型艦艇和4萬多架軍用飛機在全球海域與蘇聯同樣龐大軍事力量的爭鋒中,沒有因海上摩擦導致災難性后果,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對峙和摩擦的發生。

    之所以起到如此巨大的效果,一切在于美蘇雙方完全出于實用主義的考慮,超越了政治的局限,更超越了意識形態的束縛。在隨后協定的執行過程中,美蘇雙方又保持了“唯專業、純技術”的客觀態度。

    相比中美兩國簽署的MMCA協定,美蘇間的INCSEA協定不僅僅是一條暢通的溝通渠道,更是一套精細的軍事交往規范。

    比如,INCSEA協定除了聲明美蘇雙方要遵守“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國際信號規則”等通用國際慣例外,還額外規范了美蘇海上軍事單位(包括艦艇和飛機,不包括潛艇和無人機)在和平時期相遇和對峙時的具體戰術行為。

    協定內容涉及雙方艦船和飛機的日常航行、編隊運動、海上演習、海上監視、海上緊急機動等各個方面,所有有可能導致雙方誤判和誤解的行為都被明確加以規范,比如協定禁止了很多具有敵對和挑釁性行為,禁止雙方艦船做出模擬攻擊的行為。

    讓協定更加有效的是,協定具有高度的獨立性,基本不受政治和外交的影響。美蘇雙方在定期的磋商會晤中,雙方往往都派出海軍專業技術官員出席,而且不允許外交部門插手以及新聞媒體借機炒作。

    雖然犧牲了部分美國公眾的知情權,但是雙方可以將討論的話題當成高度專業化的問題去對待,而不是繃緊“政治那根弦”去互相指責和扯淡。在專業化的氣氛中,雙方規避了政治條約中的不利因素,將已經發生的事故盡量和平地化解。

    在“專業主義”(professionalism)的氣氛中,雙方都將事故中的各種證據(如照片、錄像、海圖、航海日志等)擺在桌面上,去“一是一,二是二”地分析事故背后的真正責任。正是如此客觀、理性的機制,迫使下級軍官在對峙過程中更加謹慎和克制,嚴格地履行協定所明示的規范,避免在日后雙方的事故對證中“惹火燒身”。

    由于規避了政治因素可能帶來的偏激,使得協定機制最大程度上保持通暢,即使在出現重大爭端或外交關系最為緊張的時期,雙方溝通仍能夠繼續。這一特性,在真正的危機到來時,顯得彌足珍貴。

    在1979年蘇聯入侵阿富汗之后,美國凍結了大部分和蘇聯的政府間對話機制,但INCSEA協定框架下的渠道卻依然暢通無誤。對比肯尼迪時代美蘇領導人在古巴導彈危機中,需要靠大眾媒介來互相傳遞信息而言,這一機制無疑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和平。

    在時間的驗證下,美蘇的INC-SEA協定獲得了巨大的成功,有效地遏制了雙方軍事摩擦的數量。在上世紀60年代,美蘇兩國海上危險性軍事對峙數量平均每年超過100起,而在協定簽署后的長達10年間,每年的數量下降到40起。

    正是因為INCSEA協定行之有效,所以后期不但美蘇將協定適用范圍擴大,而且蘇聯和其他美國盟友也紛紛簽訂類似協定,蘇聯解體后,這一行為約束體系被新生的俄羅斯所繼承。

    處在新世紀的中美兩國,面對著新的時代背景和新問題,盡管無法直接照搬美蘇間的INCSEA協定,但是,對于時下的中國而言,依然需要沿襲美蘇兩國的過去有益的經驗,走出一條適合時代和自身的道路。

    中國面臨的難題

    中國無法直接照搬美蘇INCSEA協定做法的最大原因在于,冷戰期間美蘇兩國的海上交鋒主要集中在公海,而且其實力大致均等。而時下,中美兩國未來的海上交鋒更多的將發生在中國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之內。在中美實力懸殊之下,中國明顯處在被動的局面,要求占據主動優勢的美國簽署一份完全平等的協定注定十分困難。

    而且,美蘇當初簽訂的INCSEA協定主要基于1958年的《日內瓦公海公約》,當時尚無專屬經濟區這一概念,隨著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公海的范疇已經被“壓縮”到專屬經濟區之外。

    對于追求最大航行自由權和軍事行動自由的美國而言,與其談論公海,其更樂于堅持使用“國際水域”這一含混不清的概念。這對于潛在對峙主要發生在專屬經濟區(此前很多摩擦都發生在中國專屬經濟區內),而且處于明顯被動局面的中國而言是不愿意看到的,怎樣維護在專屬經濟區保持最大主權利益則是中國必須考慮的問題。

    此外,如果中美需要進一步完善MMCA條約,中美兩國必須厘清中國領海以及專屬經濟區內的邊界。但是,中國和周邊國家在此問題上依然存在很多爭議和重疊區域,美國在此問題上,不會貿然犧牲周邊盟國和伙伴國家的利益來遷就中國。

    這就要求,中國在現實交往中進行重大抉擇,是追求和強調無法兌現的名義上的政治利益呢?還是選擇務實和彈性的態度來追求現實利益?魚和熊掌不能兼得,這顯然需要中國拿出更多的智慧來應對。

    其次,網絡化時代的沖擊波也已經讓中美兩國難以在“真空”狀態下,建立完全隔離公眾社會的事故解決機制。如何應對公眾情緒,尤其是中國國內日益高漲的民族主義情緒,應該成為中美進一步完善MMCA機制的新考慮。

    未來中美兩國的軍事摩擦將密集地發生在中國附近海域,在此背景下,中美雙方很難做到秘密隱蔽和解決糾紛,即便是海下發生的事故,也很難保證不會泄露消息。此前中國海軍361號潛艇遇難事件,消息便是通過網絡流出,這已經說明了問題。

    即便中國能夠完全隔絕消息流向公眾社會,也很難保證美國軍事人員不通過社交網絡(如Facebook和Twiter)泄露出相關信息。一旦公眾得知遭受損失的軍事摩擦,在高昂的國內情緒下,如何繼續通過協定機制來妥善處理事故將成為十分困難的事情。

    事實上,在此前網絡環境還不發達時期,中美之間已經發生的軍事摩擦,在完全不理會公眾情緒和反應的單邊解決方法已經遭遇到了民間社會的強烈反彈。

    除了上述新問題,還有一些老問題糾纏著中國。

    首先,要繼續深化中美MMCA協定,就必須加強中國海軍的獨立地位,擺脫依附性地位。對于獨立的美國海軍而言,美蘇間簽訂的INCSEA協定一直被視為海軍的一項特殊利益,因為“維系和潛在敵人的接觸”其本身就是一種重要性的體現。

    此前中美之間MMCA協定的歷次工作會議,總能見到中國陸軍出身的高級官員的身影(在對等原則下,美方也必須派出相應級別的軍事官員)。中國似乎錯位地將協定會議政治化和外交化,而難以還原這一海上預防性協定的本質,也很難將實際工作真正和獨立地交付給中國海軍。而這一錯位的深層原因在于,中國海軍在上下等級森嚴的軍隊體系中,只是一個“級別建制”,而非具有獨立精神、獨立性格、獨立使命的軍兵種。

    盡管未來中國面臨著這樣和那樣的新舊難題,但中美雙方必須盡快對已經產生巨大功效的MMCA機制進行完善和升級,使其發揮更大作用。

    未來中美雙方日益增長的軍事存在密集地分布在東亞狹小的區域空間內,雙方軍事存在的密度以及兩國軍事單位相遇的幾率將更高,進一步健全MMCA機制不僅僅是短期內保障安全所亟待解決的問題,就長遠來看,對于深化和規范中美兩國軍事交往也有著更加深遠的意義。

    (作者均系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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