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陳泰然/文 在“7·23”溫州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發生26小時后,鐵道部終于召開了首次新聞發布會。但是在發布會上,發言人在記誦各級領導指示時鏗鏘有力、游刃有余之外;在面對關鍵問題時的回答無法讓人感到滿意。
首先,面對這樣一起離奇的火車追尾事故,每個人的第一反應都是:為什么會發生追尾事故?鐵道部之前在媒體面前夸耀的,可以確保列車安全的預警和緊急制動設備為什么沒有起作用?
2007年04月13日,中央電視臺也曾經報道過一則標題為《全國鐵路第六次大提速安全保障措施全部就緒》的新聞,其中談到:鐵道部早在2007年就稱已研發出動車防追尾系統。這套由我國自主研發的自動閉塞系統,就是控制同一條鐵路上多列動車組安全間隔時間,信息通過鋼軌傳送到動車組的車載系統,防止列車追尾事故的發生,甚至連車門開關是否到位,都會自動顯示報警。
然而在鐵道部的新聞發布會上,當記者問道事故發生的原因時,發言人表示:“這要等到事故調查結果出來以后才能確定。”
這不是一個明確的,技術性的答復,但是在面對造成35條生命瞬間逝去的事故時,我們理解鐵道部需要時間謹慎嚴格的考察事故原因。但是我們不理解的是,既然還未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同時發言人還稱“目前的首要任務是排查潛在危險”(即排查危險的工作還沒完成),那么除了對列車黑匣子的數據進行技術分析外,對事故現場的考察分析難道不是做出判斷的重要依據嗎?可是,我們看到的是,在距離事故發生不到24小時的時間里,大型挖掘設備已經進入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的車體殘骸進行移動、搬運甚至掩埋。
根據國務院公布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明文規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在事故調查組成立后將相關證據移交事故調查組。因事故救援、盡快恢復鐵路正常行車需要改變事故現場的,應當做出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鐵道部對現場的處理方式是否構成了“破壞事故現場”,我們姑且不論,也權且相信已經“做出標記、匯集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也相信發言人的說法,即大型挖掘設備入場為了“加速施救的需要。”那么接下來的問題是,
既然是加速施救,又為何在清理廢墟階段發現了尚有生命體征的小女孩呢?眾所周知,對于現場傷員和死者的營救是第一位的,按照正常的順序,當營救結束、確認現場沒有傷員后,再開始對廢墟的清理和挖掘。據我所知,歐洲發達國家處理類似事故起碼需要50小時以上,而鐵道部只用了24小時就宣布現場沒有生命跡象,這是否稍嫌“性急”了一些?事實也證明他們確實性急了。不僅性急,而且草率,險些讓一個在事故中幸存下來的女兒死在第二次事故中。
當面對有關“廢墟中為何有幸存的女孩”的提問時,發言人只能蒼白的說一句“這是生命的奇跡。”
其實這不算是奇跡,相比女孩在挖掘機下幸存來說,鐵道部發言人宣稱的事故地段線路“19點已具備開通條件”才算是一個奇跡。
根據目前報道的情況來看,前車是因雷擊停車,后車顯然沒有接到示警進行制動而追尾。也就是說,安全隱患不在于雷擊停車,而是列車控制系統失靈。問題出在動車本身。在中國南北方均有雷雨天氣的季節里,沒有人能保證不會再有列車因雷擊而停車。但是,鐵道部在具體事故原因即預警制動設備失靈原因不明的情況下,草率的清理事故現場,進而宣稱線路具備開通條件,這才是一個奇跡,一個對安全隱患和旅客生命安全漠然的奇跡。
當然,發言人也在強調,現在鐵道部最首要的工作莫過于“安全”,要立即開展全國鐵路安全的大檢查,及時排查潛在的風險。既然要排查風險,消除隱患,使旅客在搭乘列車時有安全感,那么,就請鐵道部從最基本的做起,盡快公布真實詳細的調查結果,告知大眾列車追尾的原因,告慰事故中死難的靈魂。
更重要的是,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之前、在確保列車預警制動設備百分之百正常工作之前,請停開動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