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楊濤/文 “食品安全問題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問題。說老實話,我們這里的官員也沒有特供,吃的東西跟大家一樣,都是在街上買的,我們也有切膚之痛。”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談及食品安全問題時作出上述表述。(中國新聞網7月4日)
盡管“特供”已是人人皆知的秘密,但是,“特供”兩字從一個省部級高官口中說出,還是倍受關注,因為,對于官員來說,這兩個字不說出來比說出來肯定更好。盡管汪洋說的是“我們這里的官員也沒有特供”,是從否定意義上說這件事,但這并不能保證其他官員沒有“特供”,而其他官員恐怕就更不敢理直氣壯地說“我們這里沒有特供”。
比如北京海關的有關官員肯定不會這樣理直氣壯地說。因為在北京市順義區李橋鎮王家場這個地方有個叫“海關大棚”的場所,這是一個專供北京海關的蔬菜基地。在這里戒備森嚴,更重要的是,這里的特供食品堪稱真正的綠色食品。不過,盡管海關有“特供”,但這事兒不能往海關一個機關身上推,《南方周末》記者調查表明,全國各省級政府的一些部門都有特供食品基地。
更重要的是,特供體系由來已久。建國之后,“特供”始自一份報告。中共中央轉發原國務院副秘書長齊燕銘在1960年7月30日擬訂的《關于對在京高級干部和高級知識分子在副食品供應方面給予照顧問題的報告》中,把齊燕銘報告中的“在副食品方面給予照顧”改為“特需供應”。據相關人員回憶,過去為保證絕對安全,涉及“特供”事務的業務干部與職工可由商業局選調,但保衛干部與化驗人員,必須經由公安部八局任命和市公安局選派。政治上是否可靠,出身背景、家庭成分都是審查所考慮的因素。
現在恐怕你對今天為什么出現如此之多并且日益甚囂塵上的“三聚氰胺”、“地溝油”、“染色鏝頭”之類的食品安全問題有所感悟了吧!享受特供的那些官員恰恰是那些具有監管職責的官員,或者具有督促監管官員依法行使權力職責的官員。他們享受著特供食品,有了絕對的綠色安全保障。他們哪里品嘗得到“三聚氰胺”、“地溝油”的滋味,哪里會有積極性地查處那些不法商人。相反,他們卻有進行庇護的積極性。這邊享受特供食品,免受有毒食品的侵害,那邊可以搞些執法尋租、“養魚執法”,坐收不法商人的好處,何樂而不為?如此,“三聚氰胺”、“地溝油”其實就是刁民們編造的謊言,訴訟的大門不讓進、媒體記者被陪同,上訪的公民被勞教、被精神病。
“特供”是食品安全的阿克琉斯之踵,即使是食品安全防范體系打造得再完美,法律制訂得多規范,但是,有了“特供”,食品安全的金剛不壞之身頃刻間倒塌。因為再完美的法律還是要那些享受“特供”的官員來執行,他們都“特供”了,誰來執行呢?反之,倘使真正全面取消“特供”,所有的官員與平民一起曝露在“三聚氰胺”、“地溝油”等有毒食品危害之中,恐怕無須民眾們大聲呼吁,官員們自己也主動投身于挑戰有毒食品的戰爭之中,正像他們今天監管“特供”食品一樣,是如此的不遺余力:2002年9月,北京市農委增設直接管理“特供”生產的北京市特需農產品服務中心,級別相當于正處級。各區縣農委主要負責人被指定為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區縣“特供”農產品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做到“保安全、保質量、保及時、保秘密”。拿這樣的精神放在大眾食品的監管上,何愁食品安全沒有保證呢?
說到底,“特供”不過是特權的一個表征,有了特殊的權力,他們就會要求特殊的服務,就要要求特供的食品,進而大眾的食品安全被置之于腦后。食品安全問題也是一個消除特權的問題,一個將權力關進籠子的問題。如果我們的政府官員都能像汪洋一樣,敢于宣布自己沒有吃特供,并且撤消各種特供場所和特供規定,打開廚房,打開餐廳讓民眾和媒體都能看得見,陽光照得進,我就真得相信我們食品安全有希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