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報名聽證會
無人報名并不會阻止聽證會“走程序”,“當報名人數不足時,由物價局委托有關部門推薦產生”。“民意”棄權是某種“雙輸”:反對者未能阻止漲價,反而讓開了路,而這樣的價格聽證會,恐怕也不好意思假“民意”之名了。
——《成都商報》
權利是靠自己爭取的,越是面對弄虛作假,越是要站出來爭取。權利在法律上寫著,但有時候,如果你不去爭取,文字就很難變成現實。
——《東方早報》
如果說哈爾濱那位參加人扔水甁是“有形”的抗議,那么東莞市民拒絕參加聽證會則是一種“無聲”的抗議。對此,真正應該反思的不是消費者,而是物價部門及其聽證制度。
——《珠江晚報》
居民不參加這樣的游戲,無視這個“擺設”,表明人們開始覺悟了。作為公民、居民或者市民,人們還應該進取一些,主張民生權利,更改聽證規則。
——《新京報》
東莞居民對水價聽證會表現出的集體冷漠,佐證了聽證會與居民利益、公共事務的脫節。如果聽證會不是利益博弈的廣場而是走走形式的秀場,居民自然提不起興趣。
——《京華時報》
先理順聽證會背后那些復雜的利益糾葛,剔除壟斷企業在民生領域的獨斷專行,放開市場經營,公平競爭,同時公開成本、財務運營,然后再來談什么民主聽證。沒有前者的對癥下藥,價格聽證再怎么做,恐怕都難為民意解困。
——《重慶時報》
這種冷漠,不是對自己切身利益毫不關心、缺乏參與熱情和民主素質低下的表現,恰恰是民主權利和參與熱情受到現實打擊或者戲弄后,對那種走過場的偽聽證產生的排斥感。
——《每日經濟新聞》
哈藥污染事件
無原則的呵護和嬌慣,固然可以讓一個企業獲得先天優勢并迅速成長,但這個成長的過程必然是畸形的,其結果則可能是誰都不愿樂見的“反噬”,反噬公眾反噬社會。
——《南方都市報》
出賣環境是形式,出賣大眾的身體健康與人生幸福才是本質。獲利的是企業,付出代價的卻是公眾?;仡^再來看環保執法,我們就會發現,其首要任務其實不是強制企業治污,有些行業企業注定是虧本的買賣,對于這樣的產業企業,政府當初就應當限制甚至杜絕引進。
——《中國青年報》
說中國壓低了全球化學藥的價格不過分,背后是環境的代價,是對人生命的漠視,是員工無法從規模增長中獲利,最后,是中國內需無法啟動。
——《東方早報》
“被精神病”
從這家醫院的表現看,它不僅是被動的配角,也在積極充當“制造精神病人”的角色。這位精神病醫院領導真正覺得,給縣委書記發短信很惡劣,就是精神病,起碼該在精神病院關三個月。
——《新京報》
上海大火問責
各地政府部門最應該做的就是,真正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當回事。相信每個人寧可看不到如此“壯觀”的處分名單,而希望生活在一片安全、安心的環境里。
——《新京報》
獨立候選人
獨立,每個人的獨立,每個社會組織的獨立,每個職業的獨立,即社會力量的自我成長,必然在客觀上壓制公權力的濫權空間,客觀上矯正政府行為,這是對政府最好的訓政。
——《鳳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