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種昂 陳勇 按照銀監會、央行和國家發改委要求,從2011年7月1日起各大銀行34項人民幣個人賬戶服務收費項目將被叫停。然而,舊的收費項目還沒取消,部分銀行收費項目卻又出新招,小額賬戶管理費、短信通知費等層出不窮。
全國人大代表黃鳴建議,作為全球儲蓄率最高的國家,我國銀行收費應實行聽證會制度,徹底消除種種銀行收費亂象,在更大程度上維護與保障儲戶權益。
按照《價格法》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同時根據《商業銀行法》第五十條規定,商業銀行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該是由監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制定。銀行依據的卻是《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這個暫行規定于2003年6月26日發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只有短短二十條,卻給了商業銀行巨大的出臺收費項目和定價的空間。一個部門規章,歷時7年,完全架空了作為法律的《價格法》、《商業銀行法》。
黃鳴認為,應盡快制定收費許可制度,收費項目實行審批,銀行收費項目關系千家萬戶,應同時實行聽證會制度。
黃鳴指出,隨著資產規模和盈利大幅提升,一些銀行的服務不僅沒有隨之出現質的飛躍,相反,頂風增設收費項目、強行要求用戶開通收費服務等做法層出不窮。黃鳴建議,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收費項目不能搞下不為例,而是要處以數倍罰款,款項要從高管到員工已發的獎金中罰沒,返還儲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