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2月23日至29日
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關于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5月17日,劉少奇追悼大會在北京隆重舉行。
1980年3月15日
中共中央公布 《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1980年3月19日
鄧小平對 《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起草問題提出了3條指導思想。隨后,他又陸續談了對起草歷史決議的意見。
1980年5月16日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批準《廣東、福建兩省會議紀要》,決定在廣東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各劃出一定范圍的區域,試辦經濟特區。
1980年8月18日至23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在北京召開。鄧小平在會上作了《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講話。
1980年9月14日至22日
中共中央召開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著重討論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問題。
1980年11月20日至翌年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開庭公審林彪、江青兩個集團的10名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