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鳴:民選縣官利于縣治
據近期《中國新聞周刊》報道,中組部決定,縣委書記一職的任命權以后收歸省委,由省委常委投票決定。這個消息,對于中國的縣治,無疑是一大變局。
中國自從有了郡縣以來,縣一級的行政區劃一直是最穩定的。中國的很多縣,從秦漢時期一直延續至今,變動不大。而其他層級的行政區劃,則幾經大起大落,從郡變成州郡,再變為路州,三變為路府,四變為省、路、府。
縣以上的行政單位無論怎樣變,縣這一級都相對穩定。這是因為,縣是直接治民的單位;縣令是親民之官,古稱百里侯,對于一縣之民來說,關系重大,對于國家同樣關系重大??h穩則國穩,縣亂則國亂。因此,歷朝歷代,對于縣級首長的選拔,都相當重視,一般都由中央人事部門直接任命。
清代的制度,有諸多不敢恭維之處,對縣治的重視卻頗有可觀之處。不僅縣令由中央吏部直接任命,而且赴任前必須到朝廷報道,由皇帝親自接見驗看,如果發現有特別不合適或者出格之人,馬上撤差。
按今天的干部體制,縣委書記僅僅是一個正處級官員。但鑒于縣治的重要性,縣委書記這個正處級官員,其重要性顯然不同于其他同級官員。當今中國,小縣幾十萬人,大縣幾百萬人,幾乎相當于一個中小規模的國家。政局的穩定、百姓的福祉、經濟文化的發展,莫不跟縣委書記有直接關系。因此,重視對一縣首長的選擇,是國家政事的必然。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就中央集權體制而言,在縣級首長的選擇上慎重、選擇權上收,對縣治是有好處的。
這些年,縣委書記和縣長出了太多的事情,很多地方的縣委書記簡直成了封建諸侯,在自己轄境之內為所欲為。在某種程度上,這跟縣委書記的選拔過于隨意有關。很多干部,在成長過程中就瑕疵多多,卻能帶病提拔。一些很猥瑣的人,卻能做一縣的一把手,掌管幾十萬乃至上百萬人。他們上任后的所作所為,極大而且直接地敗壞了政府在民眾中的聲譽。所以,選擇縣級首長,謹慎一點,沒有壞處。
但今日中國已進入現代國家行列。重視縣治、慎選縣首長,還存在另外一種思路,那就是地方自治,就是讓一縣的老百姓自己選擇當家人。通??梢灾边x,也可以由百姓選出縣級人大代表,由縣人大選舉縣首長。如果擔心體制問題,可以將縣長和縣委書記的職務合二為一,然后實行選舉。為了跟現有的體制接軌,可以先中央或省委任命權為一票,民選為一票。民選當選者,如果省委覺得不合適,可以跟縣人大協商,協商不成,交由中央政府裁決。
縣級政府,縣級首長,是直接的親民之官。其合法性必須非常強,才能真正讓民眾心服口服。所謂選舉,不見得一定會把最有才能的人選拔上來,但選拔出來的人,肯定是具有一定民意基礎的。這樣的人負責縣治,即使辦錯了一兩件事,民眾也能諒解。出了事情,他出來說話,也會有人聽。斷然不會像現在這樣,但凡出了群體性事件,就得上級出面。有時一點小事,都得省委乃至中央政府出面,才能擺平。而且,在地方自治的思路下民選縣官,選出來的人對地方事務也比較上心,其職位的穩定有利于縣治的長治久安。
慎重縣治,慎選縣官,在當今之世,最關鍵的是重視民意。選拔干部的權力要下放,一直放到老百姓手上,這樣才踏實。
(文章來源:09年7月29日 《中國青年報》)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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