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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財政轉移支付隨意性的建議

        
    作者:崔靜 叢峰
    發布日期:2008-03-08

    經濟觀察網訊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對于緩解我國目前地區間財政不均衡狀況意義重大。全國人大代表、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易敏利建議,應通過對財政轉移支付行為進行立法,避免現行財政轉移資金撥付過程中的盲目性和隨意性。

    易敏利說,1994年國家實行地方分稅制財政體制后,中央財政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力度逐步加大,西部縣鄉財政經費得到逐步加強,為西部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現行轉移支付制度存在的突出問題之一是部分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撥付具有隨意性。

    “一些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干脆就根據撥付者的主觀判斷,而不是根據一套規范的計算程序和公式來分配,使得財政轉移支付演變為中央與地方的一種博弈,影響公正性,也降低了轉移支付的效率。這樣的財政轉移支付標準不僅不能適當解決我國嚴重的地區間財政收入上的差距,而且拉大了地區間公共服務水平上的距離?!币酌衾f。

    為增加對財政轉移資金撥付的規范性,易敏利建議,借鑒發達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的做法,制定“財政轉移支付法”,規定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目標、原則、規模、標準、監督形式、處罰規則等,在此基礎上制定財政轉移支付具體操作規程,以規范財政轉移支付行為。

    他還建議用“因素法”代替現行的“基數法”來計算財政轉移支付數額。調整中央政府對地方的稅收返還補助按十幾年不變的“基數法”確定的做法,根據稅制、人口、自然環境、經濟實力、社會發展和特殊因素等確定各地的需求,調整稅收返還補助比例,讓地方政府增加的稅收絕大部分留在當地用于發展經濟和進行社會建設。(稿件來源: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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