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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價限購無助于抑制通脹
    周其仁
    2011-02-15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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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其仁

    北大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

    qrzhou@gmail.com

     

    春節前本專欄援引“伊拉克蜜棗”的故事,說明為有效應對通脹,政府不但不能實施全面的價格管制與市場干預,而且要主動網開一面,選出幾個商品和市場,讓價格機制發揮更大的作用。驟眼看去,那是一個與流行之見完全相反的論點。通脹當頭,政府不嚴管價格和市場,怎么向老百姓交代?

    所以我用了經驗來說話??上菤v史比較“久遠”,發生在半個世紀之前。我這個年齡算是親身經歷過的,但當時不過剛上初中,對經濟現象記憶很深,卻說不出個所以然。要日后再做功課,查閱文獻和向有識之士請教,才有一點理解的心得。讀者之中,對那個伊拉克蜜棗不甚了了的怕有不少,讓我再說幾句吧。

    1962年后在國內市場上出現的伊拉克蜜棗,是政府動用外匯進口,然后以每斤5元人民幣之價出售的。那時的5塊錢,差不多是城鎮職工平均月薪的十分之一,當然屬于高價,可以敞開供應,不需要任何票證的。類似的還有20元錢一斤的奶糖,以及似乎更貴的精美點心。

    這些蜜棗和糖果點心的后面,有一個大背景。我引用時任中共中央副主席陳云的論述,告訴讀者以下三點:第一,“大躍進”之后,國家財政連續四年出現了虧空;第二,以當時的辦法,由人民銀行多印了六七十億票子去彌補財政赤字;第三,由于農業和輕工業減產,國家掌握的商品少,發出去的票子又多,結果就引起物價上漲,市場供應緊張。在此背景下,多年被視為“右傾機會主義”的陳云,重新被請出來解決問題。他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 “搞了幾種高價商品,一下子收回六十億元,市場物價就穩定了”。

    以今天國民經濟的規???,60億人民幣的事情,不過是小菜一碟。但是當年全部流通中的貨幣也不過130億,陳云用伊拉克蜜棗、糖果點心(還有海產特產)等高價食品,“一下子回收了”年度貨幣流通量的一小半,魄力很不算小就是了。

    我認為更值得今天借鑒的,是對付通脹也要講價格機制。歸根到底,通貨膨脹還是流通中的貨幣太多,短期應對之道,惟有把過量的票子收回來,才能做到真正的物價穩定。這里價格機制的含義,是供求定價、隨行就市,政府既不刻意限價,也不人為限量。反正給定當時的市場形勢,只要能買到食品,就算價格貴些,對一些居民家庭來說也比啥也買不到強。市場有人問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國家“一下子收回”了過量的貨幣,就穩住了物價。

    不知道當年的伊拉克蜜棗之價,是不是計入CPI?不過,那并不重要。計入還是不計入的,無非是我在上文所說的“溫度計”上的讀數有些不同罷了。重要的是,放開價格的伊拉克蜜棗、高級糖果這些商品,并不是每個居民家庭非消費不可的必需品。這類商品,低收入家庭無力光顧,價格再高也“殺”不到他們頭上。能出價、也肯出價的,收入水平一般不太低。由此可以看出,當年陳云的選擇,也有收入分配方面的考慮。說“劫富濟貧”可能過了,但讓高收入家庭對回收貨幣作出更大的貢獻,卻是真的。這里留下的啟發是,通貨膨脹其實是一道稅。既然是稅,抽誰不抽誰的,大有講究。陳云網開一面放出高價食品回收貨幣,誰多買,誰就多交了通脹稅。打的愿打、挨的愿挨,是經濟學上“帕累托改善”的理想境界。

    今天的情況當然大不相同。首先是市場規模、貨幣規模以及流通中超量貨幣的規模,絕非50年前的中國可以想象。春節期間,韋森兄發來電郵,對年前本專欄的 “大文”寫下一句感慨:“在目前天量M2的情況下,別說進口伊拉克蜜棗了,就是把南非的鉆石全買來,也難收回這流動性呀!”我想了一想,覺得還是要問南非鉆石究竟是個什么價?在邏輯上,貨幣定需求、需求定價格,只要價格足夠高,天下應該沒有什么流動性是收不干凈的。不妨做個游戲:你給市場投貨幣,我給商品加價——你亂投多少我就胡加多少,那應該不需要南非鉆石也可以做到供求平衡的吧?

    問題在于,經濟邏輯在政治上不容易被接受。因此,真實世界里從來就沒有“價格全放開”這回事。在通脹當頭、民怨四起的情況下,“價格全放開”就更沒有現實的可能性。退而求其次,政府只干預部分商品和市場的價格和交易,而對其他商品和市場交易,則取開放的態度。這就帶來一個歷史經驗里遭遇過的問題:究竟選哪些商品和市場來開放,才能兼顧資源配置與收入分配,收到治理通脹的較好效果呢?

    不知道讀者會怎樣選。我自己的首選,還是進口消費品。講過的,阿里巴巴的網商們把境外代購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啟發了本文作者看到消費品進口對抑制國內通脹的實際意義(見本專欄26、27)?;仡^理解,還是市場中人對國內外商品的比價變動更為敏感。當商人們發現,一件又一件境外的商品之價明顯便宜過國內的時候,他們往國內市場“倒”這些商品的“宏觀合理性”,就變得不容置疑。

    是的,當下擴大進口消費,利國利民。不是說“刺激內需”嗎?擴大消費品進口刺激的正是國內消費。不是說“提高居民收入”嗎?讓居民買得境外物美價廉之物,那名義薪資就是不漲,人們的實際收入也會增加。不是說“控制物價總水平的過快上漲”嗎?進口商品吸收國內沒著沒落的“純購買力”,恰恰有利于抑制通脹。會“沖擊國內市場”嗎?實際情況是可喜不可懼。舉一個例子,放手“洋奶粉”進口,那些疑似三聚氰胺的產品,不要政府發文也會從商場里下架的!

    個人之見,也不需對“奢侈品”特別以禮相待。我當然看不懂LV手袋怎么就值那么高的價錢。不過市場里有人偏愛、愿意出價,純屬“愿打愿挨”的范疇,豐儉由人算了。至于天價購物是不是動用了公幣,大款的收入是不是合法,所購之物是不是用來行賄,需要管也應該管,但要管在相應的發生環節才比較對頭。當年江西副省長胡長清的教訓,是貪腐來的錢一個子都不敢花,兩口子關起門點鈔票過癮——那對紀律檢查部門查案辦案,可是一點好處都沒有。

    其實,國內的消費與服務也應該分開來處理。原則是政府實在要管價限量,最好是劃下一個真正涉及民生“必需品”的范圍。舉凡衣、食、住、行、用,凡高于某種質量界限的消費品——從“伊拉克蜜棗”到“豪宅”之類——一律劃到管制圈圈以外的地方去。對這些商品的交易與消費,政府一不限價、二不限量,眼開眼閉、放任自流。惟一要動心思之處,是怎樣把高價成交的貨幣有效收回到籠子里來。這個關鍵點,春節有幾封讀者來信談及,但“英雄所見不同”,我們下周繼續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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